五常市

五常市
县级市

五常市的地理位置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区划类别县级市
区划代码230184
建置时间1896年
政府驻地五常镇
总面积7502平方千米
气候类型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降水量625毫米
总人口(2013年)88.3万人
GDP380亿元人民币
时区UTC+8北京时间
邮政编码150200
电话区号+86 (0)451
網站:www.hljwch.gov.cn

五常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的南部,拉林河上游。[1]

名称来源

五常源自儒家中“三纲五常”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清朝咸丰年间,今五常地区放荒供人民开垦,以三纲五常中的五常之名陆续建立了「举仁」、「由义」、「崇礼」、「尚智」與「诚信」这五个甲社,民众遂将此地称为五常。[2]

历史

今五常地区在35000年前便有类人生物活动的迹象。时被称作肃慎[3]时期属夫余隋朝时属靺鞨,唐朝时属渤海都督府辽代东京道金朝为上京会宁府辖下,元朝辽阳行省辖下,明朝属奴儿干都司辖下,清朝初期为宁古塔将军辖下区域。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为了反攻沙俄军队,清军在此地屯粮,古称“拉林仓”。1744年(乾隆九年),将拉林仓改为拉林城,划入宁古塔将军辖区内。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从宁古塔将军的辖区内划分出一部分,并划入新设的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区内,拉林城便在这部分辖区之内。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改为阿勒楚喀副都统直辖此区域。1869年(同治八年),新设五常堡衙门,划归吉林将军辖下。1881年1月25日(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新设五常厅,归为吉林分巡道管辖。1882年(光绪八年),在拉林新设巡检,归双城厅管辖。1909年4月9日(宣统元年闰二月十九日),将五常厅升格为五常府。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3年3月2日将五常府改为五常县。1914年6月,将五常县改划入滨江道。1929年2月,撤销滨江道,五常县改由吉林省直辖。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五常县起初隶属于吉林省,后于1934年12月改为滨江省辖下。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五常县划归松江省直辖。1947年,先后从五常县分出山河和拉林两地,并建县,1948年又将山河县撤消,并回五常县。1954年8月,松江省和黑龙江省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五常县划入黑龙江省辖下。1956年3月6日,中国国务院决议撤销拉林县,并回五常县。1958年8月,划入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入哈尔滨市辖区内。1993年8月28日,五常撤销县制,改为县级市[2]

地理

五常市位于黑龙江省的南部,处于拉林河上游;北部紧邻阿城市,东部与东南部与尚志市海林市敦化市接壤,南部与吉林省的舒兰市榆树市相邻,西北与双城市比邻[2]。五常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有着冬季漫长,夏季短暂的特点。年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份为最炎热的月份,平均气温23摄氏度,一月份为最寒冷的月份,平均气温-19摄氏度。五常市全年无霜期130天,年平均降水量625毫米[4]

行政区划

五常市下辖12个、9个、3个民族乡[5]

五常镇拉林满族镇山河镇小山子镇安家镇牛家满族镇杜家镇背荫河镇冲河镇沙河子镇向阳镇龙凤山镇兴盛乡志广乡卫国乡常堡乡民意乡红旗满族乡八家子乡民乐朝鲜族乡营城子满族乡长山乡兴隆乡二河乡山河屯林业局

交通

经济

2009年,五常市全年GDP总量为170亿元人民币,并以年平均15%的速度增长,其年政府财政收入约6.1亿元人民币,在黑龙江省内排名第9位。五常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68元人民币,农村居民则为7200元人民币,其农村人口收入位居全省首位。[6]

自然资源

五常市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其土地肥沃,多为黑土,适宜种植物的生长。据统计,五常市共有黑土地127.6万亩。2016-2018年,五常大米连续三年获得全国销量第一。五常大米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市境内探明拥有20余种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磁铁石英大理石等。五常市市域的60%为山地,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其木材总蓄积量达1225万立方米。

五常市境内有拉林河阿什河两大水域,年径流总量35亿立方米,境内河流总长2240公里。除自然河流之外,五常市还拥有龙凤山水库和磨盘山水库,其蓄水量达2.7亿立方米,磨盘山水库还作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主要来源。[7]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统计年鉴2010,黑龙江统计局出版
  2. . www.xzqh.org.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3. . www.hljwch.gov.cn.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4. . www.hljwch.gov.cn.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6. . www.hljwch.gov.cn.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7. . www.hljwch.gov.cn.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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