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迎
亲迎礼,又稱迎親、雙頂娶,香港通稱接新娘,是東亞傳統婚礼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三书六礼的最后一步,是指新郎亲自前往岳家,将新娘接回来完成婚礼。至今仍保留在傳統婚禮中。
歷代雖然皆有不親迎(又稱單頂娶)的例子,但某些情況下新郎必須親迎。当新娘嫁妆等于或高于彩礼时,新郎必须亲自去迎亲。肇因自宋代以来,历代法律规定嫁妆必须至少为聘礼的一半或更多,[1]嫁妆等于或高于彩礼时,男方无任何财物损失,因此新郎必须亲自去迎亲以代表男方向女方致谢。另一种情况是即便嫁妆没有等于或高于彩礼,但新娘在世的父、兄、弟、叔、伯、舅于当朝为官,其现任官阶等于或高于新郎本人或其在世的父、兄、弟、叔、伯、舅的现任官阶,新郎则必须亲自去迎亲。但双方所有官阶必须是经科举或军功而得,退休或花钱捐来的不算。即使嫁妆没有等于或高于彩礼,但新娘在世的父、兄、叔、伯、舅考取的科举名次等于或高于新郎本人或其在世的父、兄、弟、叔、伯、舅考取的科举名次,新郎也必须亲自去迎亲。同官阶的要求一样,双方所有功名必须是经科举考试而得,花钱捐来的不算。这两种情况都是反映了传统中国文化中注重教育,推行仁义的美德。[2]
親迎时新郎乘颜色为绿色的轿子去新娘家接新娘,行于新娘将要坐的花轿之前。[3]自北宋以降,新郎于双顶娶时亲自去迎亲时需同拜堂一样戴红花。[4]
特殊類型的親迎
有些親迎其實是抢亲,一些人因家境贫困,置不起聘礼,無法循正常禮制娶妻,就采用抢亲的方式来解决。[5]肇因人们慑于社会舆论及礼教,无法省略婚娶礼仪,否则会被世人视为大逆不道、奇耻大辱,成了世人的笑料话柄。而以親迎為名的抢亲却得到社会舆论的认可和谅解。[5]古时相约成俗,抢亲不犯法,但不能抢错人,并只能由新郎动手抢。[5]抢亲时如遇不知情者,男方只要鸣锣,人们和官府便知是抢亲,就承认它的合法性,不去干涉了。[5]只有家境贫困的双方才会采取抢亲,以便让两家都可省去筹集不到的婚礼所需巨资,让新人及时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