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系
人類學系簡稱人類系,主要培養研究人類學,特別是文化人類學、體質人類學、語言學和考古學的專業人才。各大學的人類學系因歷史或其他因素,對於上列四者的重視程度各不一同,不過在美洲或東亞地區,較重視四者的整合。而在歐洲和英國,人類學系往往只著重於社會人類學,且系所多直接取做社會人類學系或隸屬於社會學系底下。
由於人類學,特別是文化人類學和考古學兼具有人文學和社會科學的性質,人類學系往往隸屬於文學院或社會科學院。人類學系的專業科目包括人類學、人類學史、田野調查、博物館學乃至於語言學和解剖學等科目。人類學系畢業的學生可至博物館、文化中心乃至於國際性組織,如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或為民間團體,像某些文化基金會和企業工作,或朝人類學研究領域發展。
歷史
參見:人類學史
人類學的課程最早出現於1871年的英國牛津大學,由艾德華·泰勒講授。當時,他的目的在於透過博物館器物由簡單到複雜的陳列方式,找出人類社會演化的定律。這門課程日後由英國發展,直到20世紀初已逐漸普及至美國和歐洲,進而成為最早的人類學。
但這門以進化論以及之後的傳播論為基礎的課程到了20世紀卻徹底改頭換面:在美國,一位德國裔的地理學學者法蘭茲·鮑亞士提出了文化相對論,並於哥倫比亞大學提出一套全新的人類學研究方法:即結合體質人類學、文化人類學、語言學和考古學四個領域的知識共同研究人類的各個層面。於是在他長期的努力之下,美國大多數學校的人類學系逐漸採用這種“四大領域”的教學方式,以期培育出具有全貌觀的人類學學者;比美國晚上20多年,一位波蘭裔人類學學者布朗尼斯勞·馬凌諾斯基1918年結束他在特羅布里恩群島的田野調查後,於1924年在倫敦大學政經學院講授最早的社會人類學:在課堂上,他以自創的結構論和參與觀察法指導學生遠赴其研究的社會居住,並參與當地居民的生活時研究他們的文化。這套新的研究方法在英國掀起熱潮,並快速取代過去只在博物館裡做研究的“安樂椅上的人類學家”之研究,使人類學研究變成具有高度社會科學性質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