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伊·皮尔斯·朗
簡介
出生于路易斯安那州溫菲爾德。早年曾中途退学,自学法律,后简短就读于奧克拉荷馬大學和杜蘭大學法学院,获得律师资格。
他在从事法律工作期间步入政坛,1924年竞选路易斯安那州长未成,1928年当选州长。他的口号是“人人皆是無冕之王”[註 1],他执政期间越过州议会行使权力,大大增加对富人的税收,加强福利事业帮助穷人,获得优秀政绩,但被一些同屬民主黨的反对者指为独裁。
1930年他被选入参议院,之后卸任州长职务,但依靠州裡下层人民的支持繼續控制州事务。他在1933年後公开反對羅斯福新政,后来试图参选美国总统并有望取代小羅斯福,但在1935年於巴吞魯日遭政敌指派刺客暗杀。
他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支持者认为他的州改革改善了穷人的生活水準,反对者认为他实行独裁,破坏权力制衡制度。
朗的妻子罗斯·迈克康奈尔·朗与儿子拉塞尔·朗在他之后都曾担任过路易斯安那州的联邦参议员一职,保持民主党在南方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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