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

假結婚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並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例如通过假结婚办移民、到外地工作,為了遵從家人意願與他人結婚,婚後有名無實;為了享受政府給已婚人士的福利、權利而與一個人假結婚等。

假結婚移民

西方国家对于新移民资格的评估都有一套综合评估标准,一般来说,学历越高,年纪越轻,在移民目的地国的亲戚越多,就越容易移民。比如,澳大利亚移民部规定独立技术移民的及格分数是120分(截至2008年初),同时,还规定若移民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有近亲属,愿意赞助该申请人移民,则该申请人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若移民申请人的配偶也满足独立技术移民的基本申请资格,则夫妻二人双双加5分;如果和澳大利亚公民结婚并稳定同居2年以上,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这样,有的申请人如果分数不够,则会选择能帮助自己实现移民的人士假结婚,获得身份以后再离婚。帮助申请人成功移民的假結婚对象一般会获得一定数目的报酬。

案例

2015年10月,報章報導揭發香港定慧寺住持釋智定於2006年8月17日與小她15年的香港人劉建強結婚,生於吉林省出生的她取得香港永久身分證,來港後改名為龍恩來,寶蓮寺文件證實釋智定於2002年才正式出家,成為定慧寺的住寺及監院。而其第一任「丈夫」劉建強早年已在內地出家。[1]出家後釋智定再與一名內地和尚結婚,以協助他取得香港戶籍[2][3]

其他

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地區,有些同性戀情侶為了與情人享有合法夫妻的權益,就與另一對異性的同性戀情侶一起假結婚為兩對夫妻,然後與自己的伴侶享受政府給合法夫妻的權利。

参见

参考资料

  1. . 星島日報. 2015-10-12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蘋果日報. 2015-10-13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7).
  3. . 星島日報. 2015-10-13日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中文).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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