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庄
行政區劃
公館在臺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的十二廳時期原屬新竹廳苗栗一堡之公館、蔴薺藔、中小義、福基、大坑、出磺坑、石圍墻、五穀崗、鶴仔崗、尖山、南河、北河[1]。1920年10月,上述12合併為「公館」,轄域內分為公館、麻薺寮、中小義、福基、大坑、出磺坑、石圍墻、五穀岡、鶴子岡、尖山、南河、北河等12個大字。
設施
- 公館役場
- 公館警察官吏派出所
- 福基警察官吏派出所
- 公館信用購買利用販賣組合
- 日本石油株式會社出礦坑礦場
- 臺灣軌道株式會社出礦坑發著所
學校
- 公館農業專修學校(設於公館公學校)
- 出礦坑尋常小學校(二戰後廢校)
- 公館公學校→公館國民學校(今苗栗縣公館鄉公館國民小學)
- 鶴岡公學校→鶴岡國民學校(今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
- 鶴岡公學校南河分教場→鶴岡國民學校南河分教場(今苗栗縣公館鄉南河國民小學)
參考來源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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