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人
早年参加抗日战争,担任华北联大文艺部队长、新世纪剧社副社长。之后供职于《西安西北文化日报》、中央社北平分社、《东北民报》和《平明日报》[1]。并参加朝鲜战争,担任《光明日报》文艺部副主任。1956年,进入北京市公安局,后担任副局长。退休后,担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2014年去世[3]。
刘光人(1922年1月20日-2014年1月10日),又名方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记者、政治人物。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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