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顺
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衡水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共河北省邯郸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等职。2011年10月获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11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1]。2015年4月,不再担任四川省委常委[2]。2015年6月,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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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怀臣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1年11月—2015年4月 |
繼任: 侍 俊 |
司法职务 | ||
前任: 李少平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1月—2012年1月 |
繼任: 王海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俞定海 |
河北省公安厅厅长 2006年2月—2007年12月 |
繼任: 张 越 |
前任: 张庆和 |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03年1月—2005年6月 |
繼任: 张国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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