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清朝淡水關稅務司的官邸,別稱小白宮,建於1870年,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埔頂,因之又名「埔頂洋樓」,1997年經中華民國內政部評定為三級古蹟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官邸一景
登錄名稱埔頂洋樓
舊稱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其他名稱小白宮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類別衙署
位置 臺灣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15號
建成年代 大清同治9年(1870年)
詳細登錄資料
小白宮迴廊

建築特色

整棟建築設計以英國洋樓風格設計,擁有大面積的涼台、外觀有數個拱圈及落地門窗、及許多獨特的建築設計匯聚而成。

介紹

淡水港開港後,於1862年(同治元年)6月22日開關徵稅。1863年,福州海關稅務司美理登(Eugène-Herman (baron) de Méritens)提議在台灣也聘用外國人為稅務司。經五口通商大臣李鴻章認可後,首位到任的稅務司為英國人麥士威(W. Maxwell),後來由美國人斯甄克接任。在稅務司的管理下,淡水港確實面目一新。稅務司公署衙門在今紅毛城停車場前,是當年最豪華的建築。本棟殖民地式白堊迴廊的建築建於同治末年,原本有三棟,本地人稱「埔頂三塊厝」,是當時稅務司官邸,他們在此工作輕鬆,生活之享受非當時台灣百姓所能想像。日本領台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也曾慕名到此下榻一宿,留下風流韻事。

日治時代這棟建築物屬稅關,因關務大減而廢除,被附近淡江中學學生稱為「化物敷屋」(鬼屋)。二戰後,其東側另二棟同型洋樓被拆除。1996年,財政部關稅總局曾決定將此建築報廢、改建員工住宅,引起所謂「搶救小白宮」的行動;在淡水仕紳及專家學者的強力奔走下,才保住這棟具有歷史意涵的白色建築,永久維護;而臺北縣淡水鎮公所也提報古蹟評鑑,以保存此文化資產。1997年,內政部臺閩地區古蹟評鑑審議會議評定為三級古蹟。2004年重新整建為現今的樣貌。

重要歷史

  • 1870年: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興建完成[1]
  • 1896年:台灣總督府舉辦「台灣始政周年紀念」,時任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來台,當時即在小白宮住宿[2]
  • 1995年:臺北縣淡水鎮公所認為小白宮具有歷史意義及保存價值,因之檢送古蹟調查表,要求將小白宮列入古蹟[3]
  • 1996年:11月,臺北縣淡水鎮民代表會決議將小白宮列入古蹟保存,並呈請內政部審核同意。
  • 1997年:2月,內政部臺閩地區古蹟評鑑審議會議評定小白宮為三級古蹟。

相簿

參考資料

  1. 海天雜文。周明德。第332頁
  2. 海天雜文。周明德。第334頁
  3. 臺北縣淡水鎮公所「北縣淡民字第8412895號函」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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