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 (成化進士)

劉春1460年12月11日-1521年7月6日),字仁仲,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丁未榜眼。正德年間,累官至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

劉春墓志銘
劉春

大明掌詹事府事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籍貫 四川重慶府巴縣
字號 字仁仲
諡號 文簡
出生 天順四年十一月二十九
1460年12月11日
逝世 正德十六年六月初三
1521年7月6日(1521歲-07歲-06)(60歲);
配偶 蹇氏
親屬 曾祖劉克明,祖劉剛
劉規,母鄧氏
劉台
出身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進士及第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第一甲第二名進士[1]。授翰林院編修。屢遷翰林學士。正德六年(1511年),擢吏部右侍郎,進左侍郎。正德八年(1513年),代傅珪禮部尚書,在任三年,慎守彜典。宗藩請封、請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贈,多請其裁正。因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起用爲南京吏部尚書。不久,再任禮部尚書,專典誥敕,并掌詹事府事。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初三日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簡[2]。《明史》有傳。[3]

家族

曾祖劉克明,祖劉剛,父劉規,御史,母鄧氏。弟劉台,雲南參政。

劉彭年,巡撫貴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劉起宗,遼東苑馬寺卿。起宗子劉世賞,廣東左布政使。臺子劉鶴年,雲南布政使,以清譽聞。鶴年孫劉世曾,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有征緬功。皆由進士。

參考文獻

  1.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禮記》,年二十八歲中式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第一甲第二名進士。十一月二十九日生,行二,曾祖劉克明;祖劉剛,驛丞;父劉規]],州判,前監察御史;母鄧氏。重慶下,妻蹇氏,兄劉相,弟劉台。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七十七名
  2.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正德十六年六月癸未 詹事府掌府事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刘春卒。春,四川巴县人。成化二十三年一甲第二人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弘治四年,升修撰,充东宫讲读官。历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在内阁,专管诰敕,掌詹事府事,至是卒,赐祭葬如例。录春宫讲读劳,加祭二坛。赠太子太保,谥文简。
  3. 《明史·列傳第七十二》:劉春,字仁仲,巴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屢遷翰林學士。正德六年擢吏部右侍郎,進左。八年代傅珪為禮部尚書。淮王祐棨、鄭王祐檡皆由旁支襲封,而祐棨稱其本生為考,祐檡並欲追封入廟。交城王秉杋由鎮國將軍嗣爵,而進其妹為縣主。春皆據禮駁之,遂著為例。
    帝崇信西僧,常襲其衣服,演法內廠。有綽吉我些兒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還烏思藏,請給國師誥命如大乘法王例,歲時入貢,且得賫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議,春執奏曰:「烏思藏遠在西方,性極頑獷。雖設四王撫化,其來貢必有節制,使不為邊患。若許其賫茶,給之誥敕,萬一假上旨以誘羌人,妄有請乞,不從失異俗心,從之則滋害。」奏上,罷賫茶,卒與誥命。春又奏:「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舊,設立烏思藏諸司,及陝西洮、岷,四川松潘諸寺,令化導番人,許之朝貢。貢期、人數皆有定制。比緣諸番僻遠,莫辨真偽。中國逃亡罪人,習其語言,竄身在內,又多創寺請額。番貢日增,宴賞繁費,乞嚴其期限,酌定人數,每寺給勘合十道,緣邊兵備存勘合底簿,比對相同,方許起送。並禁自後不得濫營寺宇。」報可。廣東布政使羅榮等入覲,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春列上累朝停革貢獻詔旨,且言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狀,乞罷諸鎮守臣。不納。
    春掌禮三年,慎守彜典。宗藩請封、請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贈謚,多所裁正。遭憂,服闋起南京吏部尚書。尋以禮部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事。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簡。
    劉氏世以科第顯。春父規,御史。弟臺,雲南參政。子彭年,巡撫貴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起宗,遼東苑馬寺卿。起宗子世賞,廣東左布政使。臺子鶴年,雲南布政使,以清譽聞。鶴年孫世曾,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有征緬功。皆由進士。

相關條目

官衔
前任:
傅珪
明朝禮部尚書
1513年-1515年
繼任:
毛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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