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機

劉機1452年-1523年),字文衡,號省齋北直隶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直轄市東城區)人,明朝吏部尚書、進士出身。劉中敷之孫、劉璉之子、劉琛之侄。

成化十三年,鄉試中舉。成化十四年,登進士,改庶吉士[1]。成化十六年,擔任翰林院檢討[2]。弘治二年,升任翰林院修撰[3]、憲宗實錄纂修官。弘治四年,擔任翰林院侍讀[4]。弘治十一年,任東宮講官[5]、應天府鄉試考試官[6]。弘治十三年,任翰林院侍讀學士[7]。弘治十五年,擔任會試考試官[8]。次年,升任翰林院學士[9]。弘治十八年,任殿試讀卷官[10]、詹事府少詹事[11]、孝宗實錄纂修官[12]。正德元年,擔任禮部右侍郎[13]。正德二年,擔任實錄副總裁[14]、禮部左侍郎[15]。同年升任禮部尚書[16]。正德五年,擔任吏部尚書[17]。正德七年,升任南京兵部尚書[18],參與機務。并率眾平定叛亂,當時都督李昴在貴州罷官,劉機即招用。后眾人佩服其膽識,之後辭職歸鄉[19]

参考文献

  1. 明實錄:憲宗實錄 ,176卷
  2. 明實錄:世宗實錄 ,25卷
  3. 明實錄:孝宗實錄 ,54卷
  4. 明實錄:孝宗實錄 ,139卷
  5. 明實錄:世宗實錄 ,25卷
  6. 明實錄:孝宗實錄 ,139卷
  7. 明實錄:孝宗實錄 ,163卷
  8. 明實錄:孝宗實錄 ,184卷
  9. 明實錄:孝宗實錄 ,199卷
  10. 明實錄:孝宗實錄 ,222卷
  11. 明實錄:武宗實錄 ,3卷
  12. 明實錄:武宗實錄 ,8卷
  13. 明實錄:武宗實錄 ,13卷
  14. 明實錄:武宗實錄 ,23卷
  15. 明實錄:武宗實錄 ,29卷
  16. 明實錄:武宗實錄 ,31卷
  17. 明實錄:武宗實錄 ,66卷
  18. 明實錄:武宗實錄 ,86卷
  19. 明史》(卷157):“子機,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起士。正德中,代張彩為吏部尚書,以人言乞歸。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流賊犯江上,眾議擇將。適都督李昴自貴州罷官至,機即召任之。昂以無朝命辭。機曰:「機奉敕有雲,『敕所不載,聽便宜』。此即朝命也。」眾服其膽識。致仕歸,卒。”
官衔
前任:
李傑
明朝禮部尚書
1507年-1508年
繼任:
周經
前任:
張綵
明朝吏部尚書
1510年
繼任:
楊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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