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澤深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鄉試中舉。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登進士,授密雲縣知縣,改元氏縣知縣,因政績升任刑部主事。歷直隸永平府知府[1]。累官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因功升任陝西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山西左布政使。崇禎十年,升任兵部侍郎。崇禎十三年(1640年),任刑部尚書,卒於任內[2]。贈太子太保[3]

劉澤深,字涵之河南陳州府扶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刑部尚書

參考

  1. 史梦兰、游智开,清光緒《永平府志·卷五》
  2. . 扶沟县人民政府. [2013-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3. . 根在中原.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6).
官衔
前任:
史文煥
明朝永平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項良梓
前任:
李覺斯
明朝刑部尚書
1640年-1641年
繼任:
鄭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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