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總督

雍正八年(1730年)设立直隶河道水利总督一人,又称北河河道总督,简称北河,兼任兵部尚书右都御史銜,驻扎直隶天津,与南河總督東河總督分治河道。乾隆十四年(1749年)北河總督由直隸總督兼領,不设专官。

歷任總督
姓名 籍貫 任職日期 去職日期 備註
刘於义江苏武进雍正八年(1730年)十二月十九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
沈廷正汉军镶白旗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雍正十年(1732年)二月初三
王朝恩汉军镶红旗雍正十年(1732年)二月初三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顾琮汉军镶黄旗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
朱藻汉军镶白旗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十一
刘勷山西介休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十一乾隆二年(1737年)七月廿七
顾琮汉军镶黄旗乾隆二年(1737年)八月二十乾隆三年(1738年)正月二十
朱藻汉军镶白旗乾隆三年(1738年)正月二十乾隆三年(1738年)九月十五
顾琮汉军镶黄旗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廿七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十七
高斌满洲镶黄旗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十七乾隆十二年(1747年)四月初十
那苏图满洲镶黄旗乾隆十二年(1747年)四月初十乾隆十四年(1749年)三月廿九

北河總督,為清朝官制名稱,專門治理直隶省河道政务的总督官职。

参考文献

  • 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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