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行政委员会

华北行政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席 刘澜涛
副主席 刘秀峰张苏李烛尘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大区行政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共中央华北局
联络方式
驻地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1941.7.–1948.9.26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
1938.1–1948.9.26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1948.6.12.–1948.9.26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
1948.9.26–1949.10.27 华北人民政府
1950.9.5-1952.4.18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
1952.4.18–1952.11 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
1952.11–1954.6.19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行政委员会

华北行政委员会是1953年至1954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华北地区的代表机关。

历史

1952年4月,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成立。同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决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行政委员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各地方政府进行领导与监督。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任命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1954年8月7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华北行政委员会宣布撤销。[1]

领导机构

工作机构

注:括号中为任职日期,未具体注明的任职日期均为1953年1月-1954年8月。
秘书长
  • 张苏(1953年1月-12月)、白坚(1954年3月-8月)
副秘书长
  • 白坚(1953年1月-1954年3月)
办公厅
政治法律委员会
人民监察委员会
民政局
  • 局长:董汝安
  • 副局长:高鹏先(1953年1月-1954年12月)、赵子谦郭韫赵化风(1954年3月-8月)
公安局
  • 局长:陈养山关子展(1953年6月-1954年8月)
人事局
  • 局长:陈鹏
  • 副局长:高鹏先(1953年12月-1954年8月)
民族事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平杰三
  • 副主任委员:苏克勤
财政经济计划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 主任:刘秀峰(1953年11月-1954年8月)
  • 副主任:张苏(1953年11月-1954年8月)、平杰三(1953年11月-1954年8月)、王从吾(1954年4月-8月)
财政局
  • 局长:韩哲一(1953年1月-12月)、焦国鼐(1953年12月-1954年8月)
  • 副局长:焦国鼐(1953年1月-12月)、边裕鲲(1953年10月-1954年8月)、武柯枫(1953年10月-1954年8月)、贾蔚秀(1954年3月-8月)
劳动局
  • 局长:康永和
  • 副局长:章萍(1954年3月-8月)
农林局
  • 局长:李菁玉(1954年3月-8月)
  • 副局长:荀昌吾(1953年1月-12月)、陈风桐(1954年3月-8月)、张纪光(1953年3月-1954年8月)
水利局
统计局
  • 副局长:贺云标
工业局
  • 局长:刘秀峰
  • 副局长:杨成(1953年1月-12月)、李亚光(1953年1月-12月)、陆铨郑秉吾
商业管理局
贸易局
粮食局
  • 局长:安法乾(1953年11月-1954年8月)
  • 副局长:刘春(1953年10月-1954年8月)、于健(1954年3月-8月)
税务管理局
  • 局长:边裕鲲
华北供销总社
  • 主任:李哲人(1953年7月-1954年8月)
  • 副主任:郭献瑞(1953年7月-1954年5月)、安法乾(1953年1月-5月)、李健文
文化教育委员会
文化局
教育局
  • 局长:魏震
  • 副局长:崔仲远(1952年7月-1953年12月)、刘星华(1954年3月-8月)
卫生局
扫盲工作委员会
  • 主任:张磐石
  • 副主任:巩廓如(1954年3月-8月)
体育运动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杨成武
  • 副主任委员:魏震王任山(1954年3月-8月)
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
  • 院长:张苏(1952年4月-1954年3月)、何兰阶(1954年3月-8月)
  • 副院长:何兰阶(1952年4月-1954年3月)、韩幽桐(1952年4月-1954年8月)

参考文献

  1. .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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