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哲一

韩哲一1914年7月-2011年7月7日),原名韩同臣韩子和本家侄子,山东禹城人。回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早年担任中共高唐、平原、禹城联合县委副书记、夏津、濮县县长,中共卫东地委统战部部长,中共冀鲁豫区委经济部副部长,冀鲁豫行署副主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华北行政委员会财委副主任,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副主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候补书记、书记、中共上海市委书记[2],任内成功解决安亭事件[3]上海市副市长,第六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参考

  1. 孫邦; 于海鹰; 李少伯; 孙继英. .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3: 531.
  2. 孟庆春; 陈重伊. . 华文出版社. 2008. ISBN 978-7-5075-2292-1.
  3. 叶永烈. .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007: 272–276. ISBN 978-7-5302-0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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