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亚宣言

《博洛尼亚宣言》博洛尼亚进程的纲领性文件。由29个欧洲国家的教育部长于1999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亚正式签署。

背景和概况

欧洲各国的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复杂,彼此相异,导致跨国人才交流和留学的诸多不便。1997年4月8-11日,欧洲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召开会议并通过了《欧洲地区高等教育资格承认公约》(简称《里斯本公约》)。该公约是欧洲地区涉及高等教育的唯一具有约束力的文书,是奠定“博洛尼亚进程”的基础文件。1999年6月,欧洲29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博洛尼亚举行会议,共同探讨2010年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并完善欧洲共同的高等教育体系等问题,并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1]

宣言的主要目标包括:

  • 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较的学位体系;
  • 致力于建立一个以两阶段模式(本科-硕士/博士)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
  • 建立学分体系;
  • 促进师生和学术人员流动,克服人员流动的障碍;
  • 保证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
  • 促进欧洲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合作。

后续

在随后的部长级双年度评价会议上,各国又共同发布了《布拉格公告》(2001年)、《柏林公告》(2003年)、《柏根公告》(2005年)以及《伦敦公告》(2007年)[2]

下一次双年会将于2009年4月28-29日在比利时鲁汶召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欧盟使团有关“博洛尼亚进程”的网页
  2. (PDF). [2008-11-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0-02-0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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