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福坦
卢福坦(1891年1月-1969年11月7日),别名李翌、李燕谋,字腾光。山东泰安旧镇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后叛离中共。1951年被捕,长期羁押,文革时被处决。
盧福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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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91年1月 |
逝世 | 1969年11月7日[1] | (78歲)
籍贯 | 山東泰安 |
生平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先后担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山东省执行委员会书记。1928年中共六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28年11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1930年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中共河南省委书记。1931年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31年9月临时中央成立,任常委,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1932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后兼组织部部长。
1933年1月于上海公共租界被捕后叛变,曾任国民党特务机关中央调查统计局徐州特区行动股长、中统上海区情报股长、京赣铁路调查统计室南昌区区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1年5月24日在昆明被人民政府逮捕并在上海被长期关押。1968年因在文化大革命中交代出1930年代赵溶(康生)被捕叛变的经过,由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签署命令,于1969年11月被处决。[2]
参考文献
- 《山東黨史資料文庫》第5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15.05,第263頁
- 坊間盛傳,卢福坦在投靠国民党期间,曾经交待了康生在1930年被捕后叛变的秘密。1950年5月盧福坦被中共逮捕,被秘密关押在上海某處,但康生對此竟一無所知。饶漱石最早看到卢福坦这份报告,他曾向毛泽东進行汇报,但毛泽东听完後未置可否,这件事隨高饒事件爆發後,被搁置下来。1968年,台湾情报当局抛出康生被捕叛变的资料,北京的蒯大富等人获悉,随后报告给了江青和康生,康生當時表示:“如果我被捕了,我就成为烈士了,也活不到今天。”1969年,康生和谢富治先后签署了立即处决卢福坦的命令。(《党史纵横》2008年第10期王学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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