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数选择公理
可数选择公理,指示为,是公理化集合论的类似于选择公理的一个公理。它声称非空集合的任何可数搜集都一定有选择函数。保羅·寇恩证明了ACω在Zermelo-Fraenkel集合论()中是不可证明的。
足够证明可数多可数集合的并集是可数的。它还足够证明所有无限集合都是戴德金无限的(等价的说:有可数无限的真子集)。对于开发数学分析特别有用,这里的很多结果依赖于实数的可数集合有选择函数(考虑为有理数的柯西序列的集合)。
是弱形式的选择公理(AC),它声称非空集合的“所有”搜集一定有一个选择函数。AC明确的蕴涵了依赖选择公理(DC),而DC足够证明。但是要严格弱于DC(而DC严格弱于AC)。
用法
作为应用的例子,下面是所有无限集合是戴德金无限的一个证明(在中):
- 设是无限的。对于每个自然数,设是的所有元素子集的集合。因为是无限的,每个是非空的。對序列应用,便得到了序列(),这里的每个是有个元素的的子集。
- 集合可能是相交的,但是我们可以定义
- 是与所有的并集的差集,。
- 明显的每个集合都有至少1個和至多个元素,而集合是兩兩不相交的。再對序列應用,便得到了序列,其中。
- 所以所有都是相異的,而包含一个可数集合。定義把每个映射到的函数(并固定所有的其他元素),f是从到的一一映射,它不是满射,这证明了是戴德金无限的。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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