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登

周汝登1547年-1629年),繼元海門,人稱“海門先生”,浙江嵊縣人。明朝學者、政治人物。

周汝登

张岱《越中三不朽图赞》之周海门公像


大明南京尚寶司卿
籍貫 浙江嵊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繼元,號海門
出生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
浙江嵊縣
逝世 崇禎二年(1629年)
浙江嵊縣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曆兵、吏二部郎官,至南京尚寶司卿。在蕪湖時,因不忍橫徵,被貶官。年八十三卒,擬謚文昭,賜祭葬入例。[1]

著述

黃宗羲明儒學案》記載,其師事羅汝芳(近溪),甚至“供近溪像,節日必祭,事之終身”,並將其歸入“泰州學派”,但黃宗羲此記載來源不明。周汝登雖然与泰州學派有較多交往,但他主觀上似乎更自覺繼承王畿(龍谿)的思想,以“無善無惡”爲論學宗旨,因此一般被認為有較深的佛教禪宗思想之烙印,受到了一些明末清初正統儒家學者的嚴厲批判。作爲萬歷時期王學中重要的第二代傳人,周汝登致力於王學的講學活動,萬曆二十年(1592年)曾主盟南京,而与許孚遠發生著名的“九諦九解”之辯論,影響深遠。周汝登著述頗豐,流傳至今的主要有《東越證學錄》、《周海門先生文錄》、《聖學宗傳》、《王門宗旨》、《四書宗旨》、《佛法正輪》(又名《直心編》)等等,并曾編修《嵊邑志》。

注釋

  1.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十一·儒林二》:楊起元、周汝登,皆萬歷五年進士。起元,歸善人。選庶吉士,適汝芳以參政入賀,遂學焉。張居正方惡講學,汝芳被劾罷,而起元自如,累官吏部左侍郎。拾遺被劾,帝不問。未幾卒。天啟初,追謚文懿。汝登,嵊人。初為南京工部主事,榷稅不如額,謫兩淮鹽運判官,累官南京尚寶卿。起元清修姱節,然其學不諱禪。汝登更欲合儒釋而會通之,輯《聖學宗傳》,盡採先儒語類禪者以入。蓋萬歷世士大夫講學者,多類此。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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