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祖培
周祖培(1793年-1867年),字叔滋,號芝臺,河南商城(現屬安徽金寨湯家匯鎮)人,祖籍江西婺源,晚清大臣,歷仕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四朝。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己卯恩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道光十七年(1837年)督陝甘學政,歷侍讀學士、詹事、內閣學士。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擢禮部侍郎,調工部,又調刑部。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偕戶部尚書賽尚阿查勘江南江防善後事宜,校閱江蘇、安徽、江西營伍。咸豐元年(1851年)擢刑部尚書。咸豐三年(1853年)要犯劉秋貴死於獄,承審官未得實情,周祖培坐降三級調用,授左副都御史,歷工部、吏部侍郎。咸豐四年(1854年)連擢左都御史、兵部尚書,兼管順天府尹。咸豐六年(1856年)加太子太保,調吏部。咸豐八年(1858年)會辦五城團防,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署戶部。咸豐九年(1859年)調戶部尚書,兼署吏部。
咸豐十年(1860年)英法聯軍入侵,京師戒嚴,咸豐帝避走熱河,命周祖培留京辦事,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咸豐十一年(1861年)帝駕崩,命總理喪儀,兼辦定陵工程。及同治帝奉兩宮回鑾,疏言「祺祥」年號意義重復,請更正。周祖培加入了東太后慈安、西太后慈禧和奕訢的祺祥之變,消滅肃顺的顧命八大臣集團,又與大學士賈楨、尚書沈兆霖、趙光等疏議,列舉歷代皇后協助幼帝的歷史,由山东道监察御史董元醇奏請東西太后一起垂簾聽政[1]。同治元年(1862年)調管刑部。同治六年(1867年)卒於北京,贈太子太保,諡文勤。
注釋
- 《董元醇奏请皇太后权理朝政并另简亲王辅政折》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列傳一百七十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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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翁心存 |
兵部漢尚書 咸豐四年十一月庚寅-咸豐六年十一月癸酉 (1855年1月13日-1856年12月16日) |
繼任: 朱鳳標 |
前任: 翁心存 |
吏部漢尚書 咸豐六年十一月癸酉-咸豐九年二月乙卯 (1856年12月16日-1859年3月18日) |
繼任: 賈楨 |
前任: 朱鳳標 |
戶部漢尚書 咸豐九年二月乙卯-咸豐十年十二月丙戌 (1859年3月18日-1861年2月6日) |
繼任: 沈兆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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