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牌

(多用於大陸、日本)、(多用於臺灣)或(多用於香港、澳門)是一個麻将的術語,無論寫上述哪個字,都讀作音,不讀作音。

解釋

打麻将每一把最終目的,就是和牌。基本上打麻将,只要湊成最終指定的牌型(對十三張麻雀來說,通常是「四面子一對」;對十六張麻雀來說,通常是「五面子與一對」),就可以和牌,但亦有例外情況,例如:八仙過海、七搶一、十三么、十三不搭或十三不靠等牌型,都不是以「四面子與一對」或「五面子與一對」和牌。和牌的玩家會在該局中獲得勝利。

和牌之後要開牌让别人知你和牌了,但如果開出的牌不是一副和牌,就叫「詐和」,诈和當輸。

如打13張牌的話,和牌14張。而16張牌的話和牌17張。以13張牌爲例,和牌的組合基本是四組面子(包括順子、刻子或槓子)再加一對[註 1]。而16張牌基本一樣,是五組面子再加一對。不過如無法達到以上要求而玩家報稱和牌,稱爲「詐糊」。

溯源

「」字可追溯至「默牌」及「碰牌」,但由於天九也有所謂「遊」及「碰」的玩法,而天九牌張又可追溯至宋代的「宣牌」,因此「牌」這個術語,也許從清代以前已經沿用。

「牌」於清代又稱為「湖牌」。李汝珍《鏡花緣》(1818)第七十四回[1]裏面打花湖(一種天九牌戲)與十湖(一種類似麻雀的紙牌戲)的情節,就有「湖」了某些牌以及出現「詐湖」的情節。

「虎、、湖」三個近音字,從清初開始,已一直在中國牌戲或牌具的名稱中獨立或交替使用,例如看虎、鬭虎、打四虎、六虎、花湖、十湖、遊湖、十五湖、花、默、碰、遊等等。「牌」之所以稱為「湖牌」,也許也是音變的緣故,或避免令「」(勝出)與「」(流局)混淆。今人說「」、「」或「詐」,可能是「湖」這個術語的本字失傳的結果。

演算法

2017年時威廉與瑪麗學院的李志光教授提供了一套有效率的演算法判斷是否胡牌[2][3]

注释

  1. 台灣和大陸稱爲,粵港澳稱爲,日本稱爲頭。

参考文献

  1. 李汝珍《鏡花緣》(1819)第六十九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七十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七十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七十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七十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 Cheng, Yuan; Li, Chi-Kwong; Li, Sharon H., , 2019, arXiv:1707.07345 (英语)
  3. . 2018-07-23 [2020-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3)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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