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胡
四胡,曾称为“提琴”[1],蒙古语称为“侯勒”、“胡兀尔”(khuur),是胡琴中的一种,因有四根琴弦而得名,为蒙古族极具代表性的独奏乐器。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
下端为四胡 | |
分類 | 弓弦乐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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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樂器 | |
蒙古族四胡音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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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右翼中旗,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分类 | 传统音乐 |
序号 | 67 |
编号项目 | Ⅱ—36 |
登录 | 2006年 |
历史
四胡源於中国北方奚部的奚琴。13世纪后在蒙古地区流传。在俺答汗时期(1507年—1581年)的宫廷壁画中也可见到四胡[1]。元代曾进入宫廷乐队演奏,后来又流传到民间[3]。在蒙古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有“……您有抄儿(指马头琴)、胡兀尔的美妙乐奏” 的记载。清代康熙朝四胡曾被称为提琴[4],記載四胡曾經于宫廷演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胡艺术有所发展和提高[5]。1960年代以来,先后出現大四胡、低音四胡、和声四胡和双筒四胡等弓弦乐器。1990年代初曾将四胡结构重新改革:使琴筒、琴杆在外侧相连,而非琴杆穿入琴筒,这种结构可增强四胡的音域和表现能力[6]。
由于四胡主要用于说唱艺术的伴奏,而乌力格尔(说书)、五音大鼓、二夹弦等蒙古族艺术处境较差,四胡演奏也面临着失传的危险[7]。
演奏
四胡主要在内蒙古及外蒙古等蒙古文化地区流行,在东三省部分地区也有流行。演奏者主要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锡伯族、赫哲族、汉族等族人也有演奏。四胡按照高低音分为高音四胡、中音四胡和低音四胡三类[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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