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英語:缩写:),简称文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主管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1]

国家文物局


1999年规定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主要领导
局长 刘玉珠
副局长(4) 顾玉才 宋新潮 关强 胡冰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组织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行政级别 副部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家文物局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楼
 邮政编码 100020
 電話號碼 +86 (0)10 65551572(总机)
官方外网首页 www.ncha.gov.cn

历史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成立,设文化部文物局,主管文物、博物馆、图书馆事业。1951年10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文化部文物局撤销,文化部文物局与文化部科学普及局合并成立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电化教育工作。1955年1月1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决定,成立文化部文物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馆事业;划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部分,仍由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管理。1965年8月23日,文化部决定将图书馆事业再次划归文物管理局领导,改为文化部图博文物事业管理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图博文物事业管理局随文化部一起陷于停滞状态。为尽快恢复文物工作,1970年5月10日,国务院图博口领导小组成立,由国务院办公室直接领导,主管全国图书馆、博物馆和文物工作。1973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的通知》,撤销图博口领导小组,组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仍由国务院办公室代管。1982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和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五单位合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改为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为文化部内设机构。

1983年1月26日,国家文物委员会成立。国家文物委员会由文物、考古、历史、建筑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是国家文物工作的咨询性机构,审议文物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等。1987年6月20日,国务院决定将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恢复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直属国务院,由文化部代管。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对外独立行使职权,计划、财政、物资分配等单列。

1988年6月16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改名为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是文化部管理的国家局,主管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

职责

根据《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文物局承担下列职能:

  1.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
  2. 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3. 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5. 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国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6. 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 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8. 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9. 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工作。
  10. 承办国务院及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文物局设置下列机构[2]

内设机构

  • 办公室(外事联络司)
  • 督察司
  •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
  • 机关党委(人事司)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企业单位

历任领导

局长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PDF). 广东老龄网. 2018-06-22 [2018-11-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1-25).
  2.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0) (中文(简体)‎).

外部链接

参见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前任: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
国务院文物部门
1988年6月16日至今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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