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 (基督教)

執事,執掌事務[1]或供使喚差遣[2]的人。被西方宗教借詞時也叫助祭英語:,其任职身份称为),属于基督教神职之一,其词源于希腊语的「diakonos」(帮手之義)。在中国天主教一般被称作执事或六品。在基督教新教中也有叫执事,另一种说法叫会吏。在传统的三级聖品制主教司铎、执事)中处最低。

羅馬天主教

戴著四角帽天主教执事

天主教教会初期时代,执事就是教會固有的聖職,依照上级的指示辅助教会内的工作。基本上来说在梵二以前执事并不是固定的神品职,一般看作是进铎前的准备阶段(旧稱助祭,即輔助司祭,在梵二前的七級神品制居第六,故又稱六品。但現今已無一至五品,故教會官方文獻不再稱呼六品,一律統稱執事)。

1957年教宗庇护十二世曾谈到设置“在俗終身执事”的可能性,但直到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决定后便恢复了終身执事一职、重申三級聖品制。恢复的执事一职是经祝圣的圣職人員,已婚未婚男子都可以担任,能公開地以教會禮儀祝福教友的洗禮、婚禮和喪禮。

东正教

東正教执事

东正教对执事的定位基本等同于天主教与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前的旧助祭

聖公宗

聖公會會吏。

聖公宗主教制教會;奉行三品聖職,稱為「會吏」。首先要先由主教按立,成為最開始的一級聖品人,一般被派立於牧區中作助理聖品、或於傳道區開展聖工。

新教

新教中的执事,在傳統宗派或称会吏,也有女会吏。执事一职在各个派别中出现的形式略不同。

公理派的执事在众平信徒中选出,作教会管理、分发圣餐等工作,他们也有成立专门的执事会

長老會中的執事是牧師長老的助理,協助牧師長老辦理教會事工,由平信徒選出。欧洲比较重视执事的培养,1833年第一个创办的执事学院,目的就是培训在堂区的工作以及服务的执事。

注釋

  1. 《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上》:「朝之執事,亡非同類。」唐.元稹〈授范季睦尚書倉部員外郎制〉:「乃詔執事,聿求其才,乘我有秋,大實倉廩。」
  2.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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