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伏中学事件
死者身份
死者赵鑫为泸县太伏镇照南山村人,生于2002年12月,生前就读于太伏镇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为学校住宿生。赵鑫父母已离异,父亲拥有赵鑫监护权,但在贵州省务工。赵鑫由祖父母照料,祖父母均为当地农民[1]。
官方通报
2017年4月7日,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出席本次媒体见面会的有中共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绍明,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魏仁泉,泸州市教育局局长黄辉,泸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 李红兵。会议由泸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封安主持。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绍明在会上介绍了公安机关相关调查情况,并且表示,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2][3]
事件经过
4月1日
1日6点20分,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报:太伏镇太伏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无动静的卧地男性。派出所出警后,通知120救治,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1]。
4月4日
赵鑫家属同意尸检,启动尸检程序[4]。
4月5日
4月5日报道,当地事态已逐步平息。同时,太伏镇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赵鑫家属反悔,已拒绝尸检[4]。
4月6日
赵鑫家属同意尸检,当天完成尸检[1]。
4月7日
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事件相关情况[1]。
类似事件
- 瓮安骚乱,2008年发生于贵州省瓮安县,因女学生死亡争议引起,最终引发社会骚乱,导致中共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
- 2015年贵州毕节儿童死亡事件,留守儿童自杀、谋杀事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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