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或稱綾瀨水泥殺人事件)是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發生在日本東京都足立區綾瀨的綁票、禁錮、強姦、性虐待、暴行罪、謀殺和死体遺棄的嚴重罪案的通稱。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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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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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25日受害者古田順子(17歲,高3生)遭宮野裕史(犯案時已滿18歲)為首等人以汽車隨機擄人,先製造假車禍再以護送為由,拐騙受害者上車,後監禁凌虐長達41天。直到受害者死亡再以汽油桶灌水泥方式將屍體棄置於海邊。此為日本首例以水泥方式封屍,後續引起一連串的犯罪仿效。
由於宮野裕史等人未成年、犯行極度嚴重令人髮指、犯罪歷時很長,過程之中周遭的人有注意到少女遭到拘禁凌虐,卻完全沒有人適時警覺並拯救被害人,刑案發生地點又在被普遍認為與暴力事件無關的高級住宅區,對當時的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
背景
- 事件發生前,這群少年為平時橫行於足立區的暴力團成員,少年A同時與一些年齡相近的年輕人自行組成名為「極青會」的暴力團體。
- 少年C的雙親常常外出工作,經常不在家,所以少年A等人經常聚集在二樓的房間玩樂。
人物
- 受害者
- 古田順子
- 埼玉縣人,就讀於埼玉縣立八潮南高中三年級,長相清秀且待人親切也成績優良,是同校的同班同學和學妹們最尊敬的學生。當時已通過某公司的面試,準備畢業後就職。父親是一座罐頭工廠處理的廠長,母親是家庭主婦,帶有少點的精神疾患,順子是家中的唯一獨女,她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弟弟,在學校方面和媒體調查發現疑似一些重要消息,像是古田順子成績不良也是不良少女一份子,經常翹課逃家父母沒有管束她,案發時順子剛自打工商店工廠下班,騎單車返家。父母在順子遇害前沒有得知她失蹤消息,對順子打電話說她離家出走沒有感覺到可疑更沒報警找人,直到得知女兒遭到遇害的消息對犯罪者的行為和該者的家屬沒有報警處理相當悲憤,在喪禮上不接受犯罪者的家屬的道歉。
- 犯罪者
- 少年A:宮野裕史
- 主犯,出生於1970年4月30日。家庭環境優越,父親是證券經理,母親則是鋼琴教師,因為雙親工作繁忙,自幼與祖父母長大,小學畢業時才回到父母家住,因此與雙親的關係並不好。父母為了表現出對他的「照顧」,在物質上盡力滿足他的同時,也放縱他橫行霸道的性格。身強體壯,為柔道高手,升上高中後因個性問題無法適應團體生活及嚴格的訓練,退出柔道部,熱衷交際及鬥毆。1988年3月退學中輟,聚集一群包含本案的中輟生組成「極青會」,逐步變成幫派混混,且為其中活躍的領導人物。
- 少年B:小倉讓
- 第二主犯,出生於1971年5月11日。少年A的中學學弟,不良少年,家庭狀況複雜。
- 少年C:湊伸治
- 從犯,出生於1972年12月11日。小時候品性良好,父母在醫院工作,家教嚴格,但有家暴問題。
- 少年D:渡邊恭史
- 從犯,出生於1971年12月18日。由於少年A追求他的姐姐,因而成為了少年A的小弟。
犯案過程
11月25日晚上8點時,少年A與少年C在街上尋找搶劫目標時,看見正騎腳踏車回家的受害者古田順子(當時17歲),少年A命令少年C故意將順子踹倒,而自己則假藉關心上前接近。少年C將順子踹倒後逃離了現場,少年A則假裝好心的接近順子,並告訴順子「剛剛那個人是黑社會的人,妳被他盯上了!」「讓我幫你吧」,隨後將順子帶到賓館然後性侵得逞。
之後少年A將順子帶到少年C的住家二樓監禁,並打電話通知少年B、少年D,少年們輪流對順子強姦、施虐及監禁,時間長達40天。監禁期間少年們除了對順子強姦與輪姦,還強迫順子自慰,並用剃刀將其私處的毛剃除,再將瓶子、鐵棒、火柴及香菸等物品塞入順子的陰道、肛門,少年A還會將插入陰道的火柴點著,看著順子痛苦地慌張將火熄滅的動作而感到高興。少年們強迫順子同時吸兩根香菸或吸食稀釋劑,或強迫順子將威士忌、燒酒等飲料一口氣喝完,還會用簽字筆在順子臉上畫上鬍子。而當時正值寒冬,少年們仍強迫順子裸舞或半裸站在陽台上。每當順子受不了凌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裡,讓順子清醒後再繼續凌虐。
12月上旬,順子曾找到機會打電話報警,但被少年A發現並阻止,少年A對於順子打算逃走的行為感到非常氣憤,為了洩憤就在順子的腳上撒上打火機油並點火,造成順子的腳嚴重燒傷且無法行走,最後傷口化膿並會發出惡臭,這使得少年們較少來少年C的家。
十二月中旬至下旬,少年A以踩到順子漏的尿為由,偕同少年B、C一起朝順子的臉毆打,導致臉龐腫脹變形,隔日看到這樣的順子的少年們反而哄堂大笑。另外,同月中旬開始,由少年C的哥哥負責順子的伙食,但食物量每況愈下,到月底時僅僅只有牛奶作為三餐,在精神衰弱以及嚴重的腳燒傷的情況下,順子已經無法移動或下樓,終日只能待在房間裡。
監禁期間少年C的父母是知道順子的存在,而且都曾在屋內見過面,但畏於少年C的暴力行為並未對順子的事干涉或報警。在事後訪問得知,街訪鄰居都曾聽到從少年C的房間裡傳出順子的叫聲,但都沒有任何人做出行動。[1]
1989年1月4日,監禁第41天,少年A因「打麻將打輸了」而心情極差,並將怒氣發洩在順子身上,這時的順子已雙腳腐爛而無法移動,只能在地上任少年們用鐵棒毆打,時間長達2小時。隔天,順子不堪凌虐而死亡,少年們將順子的屍體丟入大型鐵桶中,並灌入水泥,再載至東京都江東區的若洲(現在的若洲海濱公園內)丟棄。
同年3月29日,少年A因為其它暴力事件而被警方調查問訊時,自行坦承出這起水泥封屍事件。隔日,警方找到順子的遺體。
審判過程
檢方起訴
審理過程法官公開檢方提出的公訴書內容:「...本案是我國歷史上從未發生過的重大且極其兇惡的犯罪,被告人的作案和殺人動機毫無斟酌的餘地。對被害人來說,她遭遇了常識無法考量的凌辱...」
- 主謀少年A: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判處無期徒刑。
- 少年B: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判處13年有期徒刑。
- 少年C: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判處5-10年有期徒刑。
- 少年D: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判處5-10年有期徒刑。
一審
1990年7月19日,東京地方法庭對本案做出宣判:
- 少年A,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改判17年有期徒刑。
- 少年B,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改判5-10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C,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改判4-6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D,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改判3-4年不定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檢方立即以「量刑過輕」為理由提出上訴。
二審
1991年7月12日,東京高級法院對原判改判:
- 少年A,改為20年有期徒刑。
- 少年B,維持原判。
- 少年C,改為5-9年不定期徒刑。
- 少年D,改為5-7年不定期徒刑。
東京高級法院對這一判決,也闡述了自己的意見:「本案因為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進行從輕判決。儘管與成人犯罪的刑罰相比,這一判決似乎過於寬宏大量,但本著拯救和教育青少年為目的,本庭認為這一判決是合適的。」
三審
1992年7月18日 ,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終結。[2]
犯罪者現況
輿論氛圍及對社會的影響
由於日本《少年法》第61條禁止刊登犯罪少年的真名和正面照,犯罪者姓名未被公開。所有媒體上皆以化名少年A、B、C、D、E、F代稱,並且未出具犯罪者正面照。[6]相較之下受害者的真實姓名、照片、未處理受凌辱遺體的刑事檔案照片大量被揭露,形成保護加害者隱私卻未顧及對受害者的尊重及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形同對受害者的二次強姦。 後因判決「殺了人都不會被判死刑」的直接影響,日本青少年犯罪率,在古田順子一案的判決之後,出現了逐年上升的趨勢。
衍生著作
舞台劇
- 《二樓的聲音》胡錦筵編劇作品,2014年7月17-20日,臺灣集體獨立製作劇團演出,劇本刊載於《衛生紙+28:別殺》ISBN 9789866359484
書籍
- 藤井誠二,《17歲殺人犯》,尖端出版社
漫畫
- 鎌田洋次,《17歲》,東立出版社
- 氏賀Y太,《真・現代獵奇傳》
- 佐藤文也,《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劍持警部的殺人》
動畫
- 佐藤文也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 R (19-22)劍持警部的殺人》改編
類似案件
腳註
参考文献
- 渥美饒兒『十七歳、悪の履歴書-女子高生コンクリート詰め殺人事件』作品社、2003年。ISBN 4878935723
- 門野晴子『女子高生コンクリート詰め殺人事件―彼女のくやしさがわかりますか?』おんな通信社編、社会評論社、1990年。
- 佐瀬稔『うちの子が、なぜ!―女子高生コンクリート詰め殺人事件』草思社、1990年。ISBN 479420390X
- 蜂巣敦『殺人現場を歩く』ミリオン出版、2003年。ISBN 4813010814
- 藤井誠二『少年の街』教育史料出版会、1992年。ISBN 4876522308
- 古村龍也・雀部俊毅『犯罪心理分析マニュアル』同文書院、2000年。
- 横川和夫・保坂渉『かげろうの家 女子高生監禁殺人事件』共同通信社、1990年。ISBN 47641025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