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憲

宇文憲545年-578年8月16日[1]),字毗賀突北周太祖宇文泰第五子(《独孤藏墓志》作第七子,可能有两兄早夭)。

生平

宇文憲生性通達,有度量。初封为涪城县公。宇文泰曾賜給他良馬,宇文憲獨取不純者。帝問之,對曰:“馬色類既殊,或多駿逸。若從軍征伐,牧圉易分。”武成元年,加封益州刺史[2],進封齊國公武帝天和三年(568年),封宪为大司马。建德元年(572年),周武帝誅除宇文護後,未加罪宇文憲,但「猶以威名過重」,改授大冢宰,奪其兵權。次年,进爵为齊王

574年,叱奴太后死後,宇文直向周武帝秘告異母兄宇文憲沒有服喪,仍如常喝酒吃肉,周武帝卻認為,太后既非宇文憲生母也非嫡母,宇文憲的行為無可指摘。

建德五年(576年)十月,宇文憲奉命率軍圍攻北齊晉州,密令永昌公宇文椿「伐柏為庵,示有處所」,克北齐後主高纬于晋阳(今山西太原)。次年,攻克邺城(今河北临漳),灭北齐。後以功高,常稱病不出,不再追隨周武帝出,周宣帝宇文贇荒淫无度,对他深忌惮之,召李綱羅織罪名誣陷宇文憲,李綱不從。宣政元年(578年),宇文憲為刚继位的周宣帝所殺,并被上恶”。李綱用車子運回屍體,並扶棺痛哭,更抚养其女。

家庭

夫人

  • 豆卢氏豆卢勣的妹妹

子女

  • 宇文贵,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豳州刺史、安定郡公
  • 宇文质,河间郡王[3]
  • 宇文賨,大将军、中坝公
  • 宇文贡,莒国公(字乾禎,出继堂伯父宇文菩提[4]
  • 宇文禧,安城公
  • 宇文洽,龙涸公

地位

唐宋武成王廟位列其中。[5]

參考書目

  1. 《周书》本传作卒年三十五。此处按《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所载“宣政元年六月二十八日薨,春秋三十有四”。
  2. 《周書·明帝紀》:〔秋八月〕壬子,以大將軍、安城公憲為益州總管。
  3. 《周書·武帝紀下》:〔建德五年十二月〕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為河間王
  4. 《周書·武帝紀下》:〔建德六年〕秋七月己卯,封齊王憲第四子廣都公負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
  5. 新唐書禮樂志》《宋史·禮志》

北朝藩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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