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禮 (尚書)
宋禮(1358年-1422年),字大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河南府路永寧縣(今河南省洛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工部尚書。
宋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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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河南府路永寧縣 | |
族裔 | 汉族 | |
字號 | 大本 | |
出生 | 元至正十八年(1358年) 河南洛寧縣 | |
逝世 | 明永樂二十年(1422年) 直隸北平 | |
親屬 | 宋彬(父) 宋紹先(嫡長孫)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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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期生涯
洪武年間,宋禮從國子監生升為山西按察司僉事,後降爲戶部主事。建文初年,因舉薦授陝西按察司僉事,后因事被追究而降為刑部員外郎[1]。明成祖即位后,命其管理禮部,因敏銳熟練升禮部侍郎。永樂二年,拜工部尚書,任上曾請朝廷供給屯田牛種給山東民眾,又請遷民至北京,均報可。永樂七年,因母喪丁憂,朱棣下詔命留視事[2]。
治理漕運
永樂九年,朱棣命開漕運。漕運在元朝至元年間即有,然而卻因會通河一段水淺而無法大量載運物資,於是元朝均以海運為主。明朝初期,傳餉遼東、北平的途徑也均以海運為主[3]。洪武二十四年,黃河在原武絕口,會通河於是被淤。永樂年間,明成祖遷都北京,採用河路、海路并運。當時海運危險且多有損失;而河運卻經過淮河轉沙河,然後經過黃河進入衛河,於此轉入北京,陸運須經過八個衛所,勞民傷財。濟寧州同知潘叔正上疏建議浚通會通河,使得元朝運河恢復。於是,朱棣命宋禮、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前往治理。會通河首要問題為水源不足,宋禮採用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議,修築埋城與戴村坝,橫截汶水向南,經河面最高端南旺分水,流入運河,且使黃河不會影響漕運。同年八月還京,論首功,受上賞[4]。
次年,因御史許堪進言衛河水患,朱棣再命宋禮前往治理。宋禮在魏家灣分支黃河,泄水入土河,於是從德州西北開一支支流,到海豐、大沽流入大海[5]。此時,宋禮以海運損失巨大、勞民傷財,上言請求停止海運,而恰逢平江伯陳瑄治理長江、淮河等告竣。於是河運從此昌盛,可運大型物資。永樂十三年,朱棣遂終止海運[6]。
後事
清朝雍正四年,雍正帝為表彰其貢獻,祀封宋禮為宁漕公[9],以老人白英封永济神相附,祭祀于汶上南旺龙王庙[10],该龙王庙現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此外其古建築遺址命名為南旺枢纽考古遗址公园,為中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重要的考古遗址之一。
参考文献
- 《明史》(卷153):“宋禮,字大本,河南永寧人。洪武中,以國子生擢山西按察司僉事,左遷戶部主事。建文初,薦授陝西按察僉事,復坐事左遷刑部員外郎。”
- 《明史》(卷153):“成祖即位,命署禮部事,以敏練擢禮部侍郎。永樂二年拜工部尚書。嘗請給山東屯田牛種,又請犯罪無力准工者徙北京為民,並報可。七年丁母憂,詔留視事。”
- 《明史》(卷153):“九年命開會通河。會通河者,元至元中,以壽張尹韓仲暉言,自東平安民山鑿河至臨清,引汶絕濟,屬之衛河,為轉漕道,名曰「會通」。然岸狹水淺,不任重載,故終元世海運為多。明初輸餉遼東、北平,亦專用海運。”
- 《明史》(卷153):“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絕安山湖,會通遂淤。永樂初,建北京,河海兼運。海運險遠多失亡,而河運則由江、淮達陽武,發山西、河南丁夫,陸輓百七十里入衛河,歷八遞運所,民苦其勞。至是濟寧州同知潘叔正上言:「舊會通河四百五十餘里,淤者乃三之一,浚之便。」於是命禮及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往治之。禮以會通之源,必資汶水。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堽城及戴村壩,橫亙五里,遏汶流,使無南入洸而北歸海。匯諸泉之水,盡出汶上,至南旺,中分之為二道,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達臨清者十之六。南旺地勢高,決其水,南北皆注,所謂水脊也。因相地置閘,以時蓄泄。自分水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置閘十有七,而達於衛;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置閘二十有一,而達於淮。凡發山東及徐州、應天、鎮江民三十萬,蠲租一百一十萬石有奇,二十旬而工成。又奏浚沙河入馬常泊,以益汶。語詳《河渠志》。是年,帝復用工部侍郎張信言,使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會金純,浚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復舊黃河道,以殺水勢,使河不病漕,命禮兼董之。八月還京師,論功第一,受上賞。潘叔正亦賜衣鈔。”
- 《明史》(卷153):“明年,以御史許堪言衛河水患,命禮往經畫。禮請自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入土河,復自德州西北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帝命俟秋成後為之。”
- 《明史》(卷153):“禮還言:「海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輒損敗,有漂沒者。有司修補,迫於期限,多科斂為民病,而船亦不堅。計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船用十人,可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請撥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及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給北京。其海道則三歲兩運。」已而平江伯陳瑄治江、淮間諸河功,亦相繼告竣。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益多。十三年遂罷海運。”
- 《明史》(卷153):“初,帝將營北京,命禮取材川蜀。禮伐山通道,奏言:「得大木數株,皆尋丈。一夕,自出谷中抵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朝廷以為瑞。及河工成,復以採木入蜀。十六年命治獄江西。明年造番舟。自蜀召還,以老疾免朝參,有奏事令侍郎代。二十年七月卒於官。”
- 《明史》(卷153):“禮性剛,馭下嚴急,故易集事,以是亦不為人所親。卒之日,家無餘財。洪熙改元,禮部尚書呂震請予葬祭如制。弘治中,主事王寵始請立祠。詔祀之南旺湖上,以金純、周長配。隆慶六年贈禮太子太保。”
- 《皇朝通典》(卷五十):“雍正三年六月浙江撫臣疏請廟祀江海保障諸神乃封春秋吳國上大夫伍員為英衛公廟祀錢塘縣唐吳越王錢鏐為誠應王廟祀臨安縣宋張夏為靜安公廟祀蕭山縣明紹興知府湯紹恩為寧江伯廟祀紹興府四年河臣奏言明工部尚書宋禮開會通河用汶上老人白英策分水濟運事載史冊舊有廟祀請加封號乃封宋禮為寧漕公白英為永濟之神於汶上縣祠廟祭之”
- 《清史稿》(志五十九):“诏言:“水旱蝗灾,疆吏当修省,勿专事祈祷。”钱塘祀伍员,封英卫公;临安祀钱镠,封诚应王;萧山祀宋张夏,封静安公;绍兴祀明知府汤绍忠,封宁江伯,后司事莫龙附焉;汶上祀明尚书宋礼,封宁漕公,老人白英封永济神附焉……。”
前任: 黃福 |
明朝工部尚書 1404年-1422年 |
繼任: 李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