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江大學籌設案

宜江大學籌設案,是1990年代臺灣民間興學計畫,簡稱宜江案。唯山坡地開發之法令規定日益嚴格,計畫延宕多年。最後該案改為淡江大學蘭陽分部,並於2005年招收第一批學生。[1][2]

宜江籌設案(1989-1995年)

1985年,中華民國政府回應民意對高等教育的改革呼聲,教育部頒布《開放私校籌設要點》,允許民間籌設新學校。民間人士在政府倡導和社會樂見的氛圍下積極興學,民辦學校於1980年代末紛紛成立。淡江大學的經營者張建邦有意在故鄉宜蘭興學,但受到當時法令限制私立學校不能設立分校,乃取宜蘭淡江大學之意,稱為宜江大學。[1][2][3]

1989年,以張建邦為首的八位發起人組成了宜江大學工學院籌備處,並於1990年3月向教育部申請籌設,以「宜江工學院」申請設校。但由於宜江大學在山坡地設校是臺灣首例,主管機關均慎重處理,至1995年環評才獲通過。經過五年,部分發起人無法繳納原先認捐的建校基金,建校的資金發生困難,宜江大學籌備處乃決議將此案由淡江大學接辦,由淡江大學收購宜江的預定地。[3]

後續

改為籌設淡江大學蘭陽校區(1997-2005年)

1995年,教育部長郭為藩獲知淡江大學將接辦宜江籌設案,便頒布私立大學可在外縣市設立分校的法令,解除私校不能在外縣市設分校的法令限制。淡江大學乃於1997年成立蘭陽校園籌備委員會,重新向教育部申請設立分部,宜江案遂成為淡江大學的蘭陽校園,並於2005年開始招生。[3]

併回淡江校本部

2019年12月,淡江大學釋出消息,自110學年(2021年8月1日)起,蘭陽校區的4個系所將陸續回到淡水校本部,蘭陽校區將作為國中、高中、長照或在職教育等用途。[4]

參考文獻

  1. 《私立宜江工學院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2. 《淡江大學蘭陽分部(校區)整體開發計畫及建築計畫第四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3. 《淡江大學校史》
  4. 林志成. . 中國時報.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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