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礁
島礁(英語:Islet),是指一些非常小的島嶼。島礁一詞並沒有公認的明確定義,但一般是指一個小島上幾乎沒有植被,也無法支持人類在其上面定居。它們可以由岩石、沙子或珊瑚礁組成,可以是永久性的或退潮時才露出的,可以存在於海洋、河流或其他任何水域中。
种类列举
在英语中岛礁(islet)来自于古法语词缀,意即“島嶼”,[1] 同时也有许多不同术语指代岛礁,如下列:
- 小礁岛 – 在暗礁上由细沙堆积而成的岛礁。
- 珊瑚礁岛(法语:Motu) – 在暗礁上由珊瑚灰和细沙堆积而成的岛礁,一般是环礁。
- 河洲 – 在河流中的小岛。
- 礁石 – 也是一种岛礁,由岩石构成,位于外海,并且只有有限的植被覆盖。
- 沙坝 –出露水面的沙滩。
- 岩柱–露出水面的一个或多个陡峭的、往往是垂直的柱状岩石
- 礁 –很小的岛,通常被定义为小到无法居住或其上不貯存淡水。
- 附属島礁 – 对位于一个较大的島嶼周围并被水域隔离的较小陆地的技术性定义。
- 潮汐島 – 通常是一些位于区域内较大陆地附近海域中的的岛礁或岛屿,在落潮时陆地相连而涨潮时相隔绝。

大溪地环礁賴阿特阿島的日落
国际法地位
根据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约第121条,一个島礁被判礁石与否则可能会带来相当大的经济影响——公约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有关于島礁属性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乌克兰与罗马尼亚的蛇岛纠纷[2][3][4]。尽管有着海洋法公约121条的规定,但国际法院在处理争端的过程中有时会忽略島礁存在,排除考虑其是否有人居住;譬如2009年对乌克兰-罗马尼亚纠纷的裁决、以及对马耳他与利比亚在菲爾夫拉島纠纷的裁决[2][5]。
參考資料
- Webster's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Second Edition, 1958
- Coalter G. Lathrop (July 22, 2009) "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Black Sea (Romania v. Ukrain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03. Template:Ssrn
- Ukraine, Romania spar over isle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UPI 2006-7-14
- Romania and Ukraine avoid rocky horror show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uronews, 03/02/09
- Hance D. Smith. . Taylor & Francis. 1991: 82 [2018-03-14]. ISBN 978-0-415-03816-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2).
其他参考
- Clive Schofield. . Myron H. Nordquist, John Norton Moore, Alfred H.A. Soons, Hak-So Kim (编). .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12: 322–340. ISBN 978-90-04-20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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