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
平原省,簡稱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於華北平原的省份,僅存續三年餘。劃山東省西南部與河南省黃河以北為平原省行政區域,省會設於新鄉(今河南省新鄉市),轄有新鄉、濮陽、安陽、菏澤、湖西、聊城六專區和新鄉、安陽二省轄市。
平原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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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 | 新鄉市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廢除 | 1952年 | |||
面積 | 50,000 km² | |||
人口 | ||||
- 估計 | 15,000,000 | |||
人口密度 | 300 /km² | |||
現隸屬於 | 河南省 山东省 |
历史
1949年8月17日,平原省省直机关从菏泽迁到新乡。1949年8月20日下午3时,中共平原省委、平原省人民政府、平原省军区在新乡举行成立大会。潘复生任省委书记,晁哲甫任省政府主席,刘致远任省军区司令员。1949年8月22日,《平原日报》创刊,第一篇社论是《为建设新平原省而奋斗》。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9次會議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鉴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即将开始,平原省缺乏经济中心城市,而河南、山东两省在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又都需要恢复原来建制,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1]。1952年12月1日起,平原省停止使用职权,所属地区分别划归河南、山东领导。所属的29个县、900多万人划归山东;27个县、两个市(包括焦作矿区)、700多万人划归河南。
行政區劃
- 1949年設平原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領導。省人民政府駐新鄉市。轄新鄉、安陽2市及湖西、菏澤、聊城、濮陽、新鄉、安陽等6專區。共轄56縣、1礦區、5城關鎮。
-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銷,將新鄉、安陽2市及新鄉、安陽、濮陽3專區劃歸河南省;菏澤、聊城、湖西3專區劃歸山東省。
- 菏澤專區
- 1949年設菏澤專區,專署駐菏澤。轄菏澤、定陶、曹縣、東明、鄄城(由濮陽黃河以東部分析置,駐鄄城)、鄆城、梁山(由東平湖西、壽張之黃河以東與鄆城之一部組成,駐梁山)、南旺(由汶上縣運河西及鄲城東南部分組成,駐曹莊)等8縣及菏澤城關區。1950年撤銷菏澤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將菏澤、定陶、曹縣、鄄城、鄆城、梁山、南旺等7縣劃歸山東省(仍設菏澤專區);東明縣劃歸河南省。
- 湖西專區
- 1949年設湖西專區,專署駐單縣。轄金鄉、單縣、魚台、巨野、城武、嘉樣、復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曹縣、城武2縣析置,駐青崮集)等7縣及單縣城關區。1950年撤銷單縣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湖西專區劃歸山東省。
- 聊城專區
- 1949年設聊城專區,專署駐聊城。轄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東阿(原東阿縣黃河以西部分,駐桐城)、壽張、陽穀、莘縣、冠縣等11縣及聊城城關區。1950年撤銷聊城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聊城專區劃歸山東省。
- 濮陽專區
- 1949年設濮陽專區,專署駐濮陽。轄濮陽、內黃、清豐、南樂、濮縣、范縣、觀城、朝城、滑縣(駐道口)、長垣、封丘等11縣及濮陽城關區。1950年撤銷濮陽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將濮陽、清豐、南樂、內黃、滑縣、長垣、封丘等7縣劃歸河南省(仍設濮陽專區);將淄縣、范縣、朝城、觀城4縣劃歸山東省。
参考文献
- (PDF). [2016-06-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0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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