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门负责推动规划全省城市和乡村经济和城市规划改革的机构,是改革开放时代适应改革的而设置的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 葛长伟
副主任(4) 陈志清 黄恕明 魏以军 吴道闻
省纪委驻纪检组组长 林吉乔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各地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 510031
官方外网首页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处
  •   国民经济综合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   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   创新发展处
  •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   区域经济处
  •   农村经济处
  •   产业发展处
  •   服务业发展处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应对气候变化处
  •   社会发展处
  •   财金發展处
  •   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   价格管理处
  •   对口支援一处
  •   对口支援二处
  •   信用建设协调处
  •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
  •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   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   省能源局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与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含综合办、规划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1]

参考文献

  1. . www.gddrc.gov.cn. [2017-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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