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泽云
廖泽云(1950年-),GLM,男,籍貫福建永定,生于香港新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擁有英国文学士及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职务
廖泽云担任康泽工商有限公司、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康泽科技有限公司、精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康恒汽车集团、天康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董事长。
社会兼职
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校董会主席、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中国总商会副会长[1]。他亦担任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中国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会长,镜湖医院慈善会主席,世界廖氏宗亲总会会长,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爱沙尼亚共和国名誉领事,南京中医药大学荣誉校董会主席,暨南大学校董,中国政法大学校董等职。
廖泽云曾任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自1999年至今出任過第一、二、三、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
廖泽云关注中國内地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同时担任广州和澳门火炬手。2018年1月,他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
相關事件
廖泽云是東望洋燈塔景觀危機中134及135地段的土地批給人,2006年,有消息傳出在中聯辦大樓鄰近的134地段和135地段的地皮跟中聯辦大樓一樣獲批建超過130米的超高樓,建成後將嚴重破壞世界文化遺產東望洋燈塔的景觀,引起社會反彈。經過民間組織抗議後,當局頒佈《第83/2008號》批示壓低區內建築的高度限制,然而中聯辦大樓已成區內指標,跟135地段一樣獲批建90米。有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擺出高樓建成後,市民在區內將無法看到燈塔,批評審批部門仍然漠視民意和輕易無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意見[3]。
2016年,廉政總署在揭露澳門的16幅「放生閒置地」(長時間沒有開發的土地)中有3幅已經過期,按照新《土地法》必須收回。根據政府公報,134地段和135地段分別在1982和83年批出,已過25年批地期限,但仍未見當局有收回行動,其中135地段在同年更獲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規劃條件圖,被媒體質疑是否「偷偷放生」[3]。
土地工務運輸局事後回應表示,新口岸面積為3,520平方米的133地段及面積為7,802平方米的134地段早在1940及50年代批出,並且已在1991年及1998年獲轉為確定性批給,但該地段一直被空置,局方又以1980年的航空照片及房屋局登記編號為理據,以證明在兩地段裡興建過大樓。134地段的土地批給人廖澤雲表示,長期空置是因為從2004年買入土地之後,受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限高影響,雖已將原計劃的興建135米壓低至90米,但一直未得到政府回應,所以10多年來都沒辦法開發,又表示損失約有16億澳門元以及不知道賠償方案[4][5][6]。
然而有媒體報導指出,根據《政府公報》,有關地段在當年只是別墅用地,可發展的土地面積僅71㎡,大部分批地只能用作花園(3820㎡)。1983年,發展商曾要求將用地改為商住樓宇,但因規劃問題未獲當年的澳葡政府批准,之後政府從無公示有關地段可更改用途,亦沒有說明重建高層住宅要補多少地價。經媒體翻查相關文獻後,該地段曾建有高可寧家族所擁有的「大業別墅」,別墅當時樓高2層半,在1980年代後期荒廢,1995年拆除後曾一度被用作廢車場,之後地產界流傳地段曾多次轉手。根據《土地法》,即使是已獲轉確定性批給的土地,之後再重建加高、更改土地用途也須重新刊憲及計算溢價金。兩地段分別在2011及2013年批出街線圖,獲准興建90層高的商住樓宇,至今《政府公報》再無出現有關該地段的其他批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