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省

建安省越南语),是越南1906年至1962年之間的一個省份,涵蓋今天的海防市大部。

建置沿革

建安省的前身是阮朝设立的海陽省海防衙。同庆二年(1887年)十一月,阮朝朝廷在今海防市區增设海阳省海防衙,并将建瑞府宜阳县安老县安阳县划归海防衙管辖,殖民政府直接将海防衙视作“Province de Haiphong”(海防省)。

同庆三年(1888年),阮朝朝廷正式将河内、海防、岘港割让给法国。同年,法国总统签署命令,设立河内市、海防市和岘港市

成泰四年(1892年),海阳省水源县划归海防衙管辖。次年(1893年)七月,阮朝朝廷再将先朗县和荆门府金城县划归海防衙,并正式将海防衙改设为海防省越南语),设巡抚、按察使和商办各一名。后金城县划回海阳省。

成泰十年(1898年)正月,海防省省莅自海防市迁至安老县扶辇社,改省名为扶辇省越南语)。成泰十八年(1906年)正月,扶辇省取建瑞府和安阳县首字,改名为建安省。后海防市外城(郊区)设为海安县,划归建安省管辖,而省蒞則設為建安市社

1945年八月革命時,建安省下轄建安市社、建瑞府、海安縣、安老縣、安陽縣、水源縣、先朗縣1市社1府5縣。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将各战区合并为联区,战区抗战委员会改组为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第二战区、第三战区和第十一战区合并为第三联区,设立第三联区抗战兼行政委员会[1],建安省划归第三联区管辖。

1948年3月25日,北越政府废府为县[2],建瑞府改為建瑞縣

1949年11月7日,水源縣劃歸廣安省管轄[3]

1950年3月4日,水源縣復歸建安省管辖[4]

1952年,海陽省永保縣劃歸建安省管轄。

1952年5月,建安省划归左岸区管辖。

1953年2月,因戰事需要,水源縣再次劃歸廣安省管轄。

1955年9月26日,建安省海安县划归海防市管辖。

1956年2月11日,鸿广区水源县划归建安省管辖[5]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签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销左岸区[6]。建安省划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1962年10月27日,建安省并入海防市[7]

行政区划

1962年,建安省下轄建安市社安陽縣安老縣水源縣永保縣建瑞縣先朗縣1市社6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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