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 (1961年)
生平
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淮南师范专科学校(现淮南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工学硕士学位。
張琦在海南28年,從海南省農業綜合開發實驗區管委會工商處負責人、處長、工商局局長逐步晉升,曾任海南三亞市委副書記和副市長、海南省旅遊局局長,中共海南儋州市委書記和市長等職務。
2014年9月,張琦升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躋身副省級,一個月後改任三亞市委書記;2016年11月出任海口市委書記。
2019年9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悉, 張琦是2019年以來被查的第17名高官,也是十九大以來繼廣東的曾志權、陝西的錢引安和內蒙古的雲光中之後第4名在任被查的省級黨委常委,是繼雲光中之後第2名在任被查的省會首府城市市委書記。[1]
簡歷
1979年9月,在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1年8月,任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1988年8月,任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91年10月,任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
1993年3月,任管委会工商局局长(1992年2月-1993年12月,在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年2月,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2003年2月,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年6月,任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年5月,任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8月,任中共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正厅级)。
2010年2月,任中共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年9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年10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海口市委书记[2]。
2019年9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及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2020年3月4日,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終止中共十九大代表、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海口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4]。
2020年7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琦受贿一案。监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张琦当庭表示认罪、悔罪[5]。
2020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
前任: 孙新阳 |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委员会书记 2016年11月-2019年9月 |
繼任: 何忠友 |
前任: 姜斯宪 |
中国共产党三亚市委员会书记 2014年10月-2016年11月 |
繼任: 严朝君 |
前任: 丁尚清 |
中国共产党儋州市委员会书记 2010年2月-2014年10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郭全茂 |
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8月-2010年2月 |
繼任: 李江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