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钧 (部长)
张钧(1919年-1997年),山东寿光县五台镇北仉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张钧早年就读于济南齐光中学,此后辗转太原,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抗日战争期间,担任决死队一旅第三十八团一营政治教导员、一旅教导大队政治教导员[1]。十二月事变后,担任太岳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宣教科长,太岳豫北三支队济源独立团政委。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冀鲁豫军区四纵13旅39团政委,后任第二野战军四兵团39师政治部主任等职,随军指挥参加南下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二野战军随营学校副政委。1950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3军39师政委,负责云南普洱等地的土改运动,代表共产党与当地26个兄弟民族剽牛盟誓,刻立民族团结誓词碑。[2]1955年,授大校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56年,调任昆明军区公安军第二政委。次年,任云南省军区副政委。1958年,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一分院政委,后因第五研究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机械工业部,张钧随后改为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参与战略导弹研制,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82年,升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部长,完成固体潜地火箭和东方红二号试验通信卫星的研制[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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