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駿
以千总,留京营效用。检发福建水师,出海捕贼有功,累升至福建南澳镇总兵。乾隆二年(1737年)正月,广东提督张溥身故,张天骏代理广东提督[1][2]。条奏停止采矿,部议革职。旋奉特旨,补湖广常德总兵,调崇明,奉命海运漕粟至闽平粜。乾隆八年(1743年)奉旨調任前往台灣,接任何勉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任职两年多,张天骏恩威并济,兵辑民安,台湾平安无事。
注释
參考文獻
- 清·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十一·武备(三)》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前任: 张溥 |
广东提督 任職期間:1737年-17??年 |
繼任: ? |
前任: 何勉 |
台灣鎮總兵 1743年上任 |
繼任: 施必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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