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權

張朝權,生於彰化縣員林鎮中國國民黨籍,曾任員林鎮第九屆鎮長、台灣省議員、彰化縣副縣長。

生平

1999年,彰化縣長阮剛猛任命他與卓伯源為副縣長。

總統大選賄選案

2000年,在總統大選中,涉嫌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蕭萬長買票。3月18日,國民黨樁腳涉嫌在員林鎮發錢買票,遭徵信業者王坤盛人贓俱獲。檢察官進入偵辦,8月4日,涉案張姓地方人士,在偵訊中,指稱張朝權也涉及此案。8月6日,「有力人士」告知張朝權此事,他搭機潛逃至美國加拿大躲藏。

8月14日,彰化地檢署將張朝權列為被告,9月14日發布通緝。除張朝權之外,包括前員林鎮長許瓊聰及當地里長、里民等共多達二百十五人被起訴或判刑,許瓊聰還為此入監服刑。

2001年,張朝權在美國發表自白書,承認當年為國民黨買票,希望回國擔任污點證人,以求減刑,但沒有得到台灣政府的同意。

2012年9月28日,因法定追訴期期滿,張朝權恢復無罪身份[1]

註釋

  1. 鐘武達. . 中國時報. 2012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0月1日)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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