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淳 (崇禎進士)

張淳16世紀-17世紀),固存胥庭德安府孝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淳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兩年後(1633年)獲授行人。到十一年(1638年),他在考選期間向崇禎帝講述時政得失,升任工科給事中。當時六科官員都在考核內容誇大被考者的好處,只有他老成大體,切合時務;亦因此彈劾首輔張四知擔任祭酒時貪污行徑,遭貶謫為大理寺寺副;至弘光年間和錢元愨陳濟生同時任命,擢官太僕寺,其後辭官歸鄉,老死在家[1][3]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安宗即位,擢(錢元愨尚寶)卿,晉太僕少卿,與張淳、陳濟生並命。……淳,字固存,孝感人。崇禎四年進士。歷行人主事、工科給事中,老成引大體。張四知為首輔,疏劾其為祭酒時貪污狀,謫大理右寺副,起太僕丞,歸以壽終。
  2.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選舉志》:(萬曆)戊午科(舉人) 張淳 見進士
  3.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四·人物志》:張醇【淳】 字固存,號胥庭,登崇正辛未進士。癸酉銓授大行人,戊寅以治最考選,特賜召對諮詢時政得失,醇慷慨條對,援置工垣。時朝政多尚綜覈而言,路諸少年好為翕赫可喜之論,苟為迎合。醇以老成獨引大體切時務,擢太僕寺丞,以壽終於家。 梁志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選舉志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四·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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