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 (弘治進士)
生平
四川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1][2]。授徽州府推官,忤劉瑾。瑾敗,改河南道御史,巡視兩淮,忤中官,稱病家居。又起用,巡按山西等地。嘉靖元年(1522年),因論大臣謫福建漳州府知府[3][4][5]。
著作
有《北還集》、《西巡稿》。
家族
曾祖父張信;祖父張□;父張□。母趙氏[6]。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编纂委员会. .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09卷 ,184
- 《四川通誌》:張鵬,洪雅人。𢎞治中進士,授徽州府推官,讞獄明允。嘗忤逆瑾。瑾敗,乃拜河南道御史,以直聞。巡視兩淮,忤中貴,移病家居。後陞巡按山西,又以論大臣謫知漳州。著《北還集》并《西巡稿》。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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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儒 |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06年-1511年 |
繼任: 張應祺 |
前任: 锺湘 |
明朝漳州府知府 1522年-1524年 |
繼任: 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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