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 (1960年)

徐光1960年6月),男,汉族湖北当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曾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1][2]

徐光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期
2017年1月-2019年9月
省长陈润儿
中国共产党周口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1年11月-2017年2月
前任毛超峰
继任刘继标
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2006年12月-2011年11月
前任高德领
继任岳文海
个人资料
出生1960年6月(60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当阳市
政党 中国共产党
母校鹤壁师范学校
天津大学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经历

仕途

1977年8月参加工作。早年为河南省鹤壁市石林公社下乡知青,高考恢复后入鹤壁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河南省鹤壁市教育局干事、团委副书记;河南省鹤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级组织员、青干科副科长;共青团河南省鹤壁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中共鹤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1年3月,任中共安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2003年12月,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11年11月,任中共周口市委书记[3]。在其中共周口市委书记任上,在周口大举实行殡葬改革,因平迁坟头的巨大数量,人称“平坟书记”[4]

2017年1月20日,升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5]。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6]

落马

2019年8月2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2020年2月21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

2020年9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徐光受贿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5万余元。徐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1年1月11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徐光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徐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关联条目

參考文獻

  1. . 新华网. 2008-03-03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5).
  3. . 中国经济网. 2015-04-22.
  4. . 财新网. 2019-08-24.
  5. . 中国经济网. 2017-01-20.
  6. . 中新网. [2021-02-13].
  7.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8-24 [2019-08-24].
  8.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2-21 [2020-02-21].

外部链接

参见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毛超峰
中国共产党周口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11月-2017年2月
繼任:
刘继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高德领
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12月-2011年11月
繼任:
岳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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