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頭
抬頭是中文文書的書寫習慣,可分為挪抬、平抬、單抬、雙抬、三抬多種。1949年以後,中國大陸地區行文一般已不再使用“抬頭”這種中國傳統書寫習慣,姓名前不再加空格或換行頂格書寫。但在“此致敬礼”等极少数书信俗语中仍旧保留了这种书写习惯。
规章
道光二十九年科场条例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的《科场条例》:“祖、宗、列圣、世德、圜丘、方泽以上俱系三抬字样,敬谨书写。圣天子、圣主、圣谟、圣训、帝徳、圣朝、盛世、孝治、明诏……以上俱系双抬字样,谨略举其概,行文时各宜检点。朝廷、国朝、国家、龙楼、凤阁、玉墀、上苑、太液、各宫、殿、门名,以上俱系单抬字样。”
種類
挪抬
挪抬指的是為表示尊敬,在人名及稱謂的前面留一個字的空白(相當於一個全形空格「 」)。現時在香港公函中會以「 貴」以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如「 貴公司」、「 貴校」。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將挪抬用於正式文件上的致敬,例如「國父 孫中山先生」或「先總統 蔣公」。有時公司行號尊稱客戶亦會使用,例如「本公司的 各位用戶您好」。亦用於公文稱謂用語加上期望或目的用語,如“ 鈞鑒 請(希)鑒核”、“ 勛鑒 請辦理見復”或“ 請查明見復”。
再如《聖經》英文版本中有“God”和“god”之区别。中文並沒有大小寫之分,因此中文版圣经的譯者以挪抬來處理,描述耶和华神时用到“神”字挪抬,而描述假神时不挪抬,以示区分,保持中文版圣经与原本的圣经在排版及意義表達上的一致,例如:“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申命記》第12章第31节参)”
平抬
平抬,是更加尊敬的書寫方式。使用時將人名直接換行頂頭(換一行頂格書寫)。如:
此致 某某某先生 |
,或是書牘的結尾敬語如問候語及申悃語,如
順頌 勛綏 |
傳統書信提到收信者的兄弟和子侄時用。在過去帝制時期,常見於官員上奏的公文,但現已較少使用。
單抬
單抬是另行高出一格書寫。傳統書信提到收信者時用。稱受信人及其尊長,高於尋常各行一格。[1]
雙抬
雙抬是信首稱受信人的名字稱呼,以及內文提及受信人之父母或祖父母,都比尋常各行高三或二格。[1]
三抬
天 | |||
皇 | 承 | ||
帝 | 运 | ||
× | 诏 | 奉 | |
× | 曰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抬是另行高出三格書寫,比雙抬更加尊敬。在極正式的書信中,稱「天」、「上帝」、「陛下」(只限對帝王的上行文書,如奏章等)、「孔子」等,及受信人之「祖宗」均為應三抬的字樣。
例如清代皇帝詔書的首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八个字,可以写如右图所示:其中“天”字高出三格书写,以示皇帝对天的尊敬;“皇帝”的“皇”字则高出两格(双抬),比“天”字矮了一格,以示皇帝的尊貴(一說皇帝的尊貴程度不及天而是雙抬而非三抬)。
三抬的写法今日已经罕用。
其他语言的抬头
抬头制度不仅被应用于汉文文书中,在清代的满文、蒙文等少数民族文书的书写时也同样遵循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