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提点刑狱公事,簡稱提刑官,是中国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
提点刑狱公事是提刑司的长官,有朝廷选派,三年一换。
提刑司原隶属转运使管辖,宋真宗时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