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相会

敖包相會》是1952年長春電影製片廠攝製的影片《草原上的人們》的插曲,玛拉沁夫海默中文添词,[3],漢語首唱是长影乐团王树理吴秀云[4]

敖包相會
作词玛拉沁夫(蒙古語),1951年
海默(漢語),1952年[1][2]
作曲通福,1952年

此歌的蒙古語原版由蒙古歌唱家敖登高娃電影插曲原唱[5],歌名為《十五的月亮》(蒙古語:、)。

歌名

内蒙古的敖包

敖包”在蒙古語中是“信仰的一種祭拜場地”的意思,最初是作為道路或界域的标志,後演變為祭祀神靈的地方(萨满教)。牧民们每年六七月间举行祭敖包活動时,年輕的小夥和姑娘会借此機會談情說愛,因此稱為敖包相會。[6]

创作背景

1951年,21岁的玛拉沁夫根据真实事件,创作出了短篇小说《科尔沁草原的人们》;在《人民文学》1952年1月号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并得到了文艺界的重视和赞赏。1952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根据《科尔沁草原的人们》改编成电影《草原上的人们》[7]。《敖包相会》作为此片中的一首插曲,出现在影片中的男女主角战胜敌人后相会的一个情节[8]

据玛拉沁夫介绍,他将《敖包相会》的歌词写好后,交给了另一位编剧海默修饰润色后,又拿给影片作曲通福。玛拉沁夫回忆:“这首歌的原词写得比较直,是男女主人公合唱;通福觉得不妥,建议采用男等女的形式,分开唱。”之后,通福又参考了内蒙古民歌《韩秀英》的部分曲调,对《韩秀英》进行了改编,创作出了《敖包相会》曲谱。[9]

歌词内容

《敖包相会》描述了一对青年男女在月朗星稀之夜相约在敖包下的美好场景。[6]

版权纠纷

2006年4月,《敖包相会》词作者之一玛拉沁夫与曲作者通福的继承人色日玛发现“凤凰传奇”的主打歌《月亮之上》中间有6小节与《敖包相会》前6小节相同,且该处的蒙古语词与发表时的汉语词存在对应关系。因此两人将该CD的销售者、制作者、出版者和词曲作者何沐阳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原告方表示,此歌曲在创作时的蒙古语歌词是由玛拉沁夫在小说中独创[2],而在改编为电影时,剧本则是由完全不懂蒙古语的海默请达木琳当翻译帮忙改编为汉语,所以才会有3个词作者,对于被告方声称《敖包相会》词作者还有海默等人,共有作者不能仅其中一人主张权利的说法完全不能接受[1]。一审法院认为,歌词方面,玛拉沁夫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敖包相会》的歌词系其单独创作,而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中的《敖包相会》的词作者有的署名为玛拉沁夫,有的署名为海默,故法院认为玛拉沁夫主张其为《敖包相会》的词作者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0]。曲调方面,《敖包相会》改编自蒙古族叙事民歌《韩秀英》,对涉案6小节不享有著作权,对原告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后色日玛提出上诉。2008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月亮之上》旋律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方赔偿《敖包相会》的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且再次录制、出版、发行《月亮之上》时,不得再使用涉案6小节。[11]

参见

参考文献

  1. . 中国经济网. 2007-06-28 [2017-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11).
  2. .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2007-08-31 [2017-07-23].
  3. . 中国曲谱网. 2010-03-02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5).
  4. 金定国. . 南京音像出版社. 2006.
  5. . 凤凰网. 北方新报. 2012-06-13 [2017-07-22].
  6. 朱祖希. . . XinXueTang. 2014. ISBN 7509412765.
  7. . 凤凰网历史. 2012-02-23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01).
  8. . 新浪网. 天津日报. 2006-03-24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9-01-07 [2017-07-07].
  10. . 搜狐新闻. 新华网. 2007-11-27 [2017-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1-30).
  11. . 腾讯网. 京华时报. 2008-12-24 [2017-07-0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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