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葡文:; 中文簡稱:教青局)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負責構思、統籌、協調、執行及評估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青年政策的公共部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合併前為分管高等教育的高等教育局及非高等教育的教育暨青年局,合併後繼承兩局職能,統管澳門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和青年事務[1],現任局長為老柏生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標誌
局長 老柏生
副局長 龔志明、丁少雄、阮佩賢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 具行政自治權的公共部門
成立年份 2021年
所屬部門 社會文化司
總部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聯絡資訊
網站 www.dsedj.gov.mo

職責

  • 研究、建議及推動各教育階段公共政策及教育制度的措施,並評估其執行的成效;
  • 培養並促進學生及青年對國家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認識、責任感及認同感,以及其愛國愛澳的品格,使其能恰當地行使公民權利,積極履行公民義務;
  • 籌備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高等院校事宜所作決定的支援工作,尤其是關於私立高等院校的設立、認可、章程、組織、運作及關閉的事宜,並對高等教育課程的開設、確認、開始運作、修改、中止和取消組成卷宗及提供意見;
  • 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協助提升學術、教學及研究水平,並促進及跟進高等教育素質保證機制的實施;
  • 推動高等教育及研究範疇的多元化,以及產業、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的互相配合,並推動及支持高等教育學生的流動;
  • 審批各類私立非高等教育機構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開辦申請,並監督其運作;
  • 分析非高等教育的學額及其區域分佈,以規劃學校系統;
  • 依法對實施非高等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公立及私立學校的教學、行政和財政運作進行視導及評鑑,以提升其效能;
  • 為非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階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接受適切的教育和輔助,提供必要的協助及支援;
  • 關注教育設施設備現代化的發展,並推動本地各類教育設施的優化;
  • 研究及規劃向非牟利的私立高等院校、非高等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學校、持續教育機構給予財政支援以促進其發展,並監察受惠實體以確保財政支援有效運用;
  • 依法審核教學人員的資格,並對教學人員和研究人員的專業發展提供支持;
  • 定期進行教育制度的評鑑,以保證教學法的革新及持續配合社會和經濟實況;
  • 推動及協調在教育領域的本地、區域及國際合作形式,並鼓勵及支持文化、科學及技術的交流;
  • 執行學生福利政策,向學生提供所需及可能的協助;
  • 推動及開展各類有助學生全面發展的體育及藝術活動;
  • 執行青年政策,鼓勵並發展有助於文化推廣及青年和諧融入社會的培育工作;
  • 推動、鼓勵及支持給予青年及其組織的保護、資訊、教育及協助,以及發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青年組織的合作;
  • 推動及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青年與外地青年的交流活動;
  • 在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有關的教育及青年政策、措施及活動方面,確保及協調與傳媒及公眾之間的關係;
  • 為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內運作的或其附屬的委員會、基金或其他實體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組織法例

  • 第113/77/M號訓令(1977年9月17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氹仔及路環中葡學校。
  • 第57/89/M號訓令(1989年3月27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樂富中葡幼稚園。
  • 第62/89/M號法令(1989年9月25日《澳門政府公報》)逐步取消高美士中葡學校第五、第六年級,並改名為高美士中葡中學。
  • 第182/90/M號訓令(1990年9月17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北區中葡小學。
  • 第26/94/M號訓令(1994年2月21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塔石青年中心。- 經第26/2007號行政命令易名為 “青年試館”。
  • 第62/94/M號法令(1994年12月19日《澳門政府公報》)核准學生福利基金及社會暨教育援助之新制度-廢止五月十四日第17/90/M號及第18/90/M號法令。
  • 第13/95/M號法令(1995年3月6日《澳門政府公報》)訂定澳門高美士中葡中學之組織架構-廢止適用於“高美士中葡中學”之七月五日第33/93/M號法令。
  • 第77/95/M號訓令(1995年3月6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二龍喉中葡小學。
  • 第20/95/M號法令(1995年5月8日《澳門政府公報》)訂定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學前教育場所及官立小學教育場所之組織 -廢止六月二十五日第22/77/M號及六月十九日第26/82/M號法令。
  • 第26/97/M號法令(1997年6月30日《澳門政府公報》)訂定學校督導活動之法律體系-若干廢止。
  • 第10/98/M號訓令(1998年2月2日《澳門政府公報》)給予各中葡幼稚園官方葡文名稱。
  • 第33/SAAEJ/98號批示(1998年8月31日《澳門政府公報》)以教學試驗制度創立二龍喉中葡小學及高美士中葡中學葡文部。
  • 第213/98/M號訓令(1998年9月28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 第236/98/M號訓令(1998年11月16日《澳門政府公報》)設立氹仔教育活動中心。
  • 第67/99/M號法令(1999年11月1日《澳門政府公報》)核准《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 第7/2001號行政法規(2001年4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駿菁活動中心。
  • 第61/2005號行政命令(2005年12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德育中心。
  • 第9/2006號法律(2006年12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非高等敎育制度綱要法。
  • 第16/2007號行政法規(2007年8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教育發展基金制度》。
  • 第12/2010號法律(2010年9月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 第46/2011號行政命令(2011年7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鄭觀應公立學校。
  • 第174/2019號行政命令(2019年11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石排灣公立學校。
  • 第40/2020號行政法規(2020年11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組織架構

  • 教育研究及規劃廳
    • 課程發展及評核處
    • 教育規劃及設施處
  • 教育資源廳
    • 教研人員發展處
    • 資訊及科技處
    • 資源及福利處
  • 高等教育廳
    • 高教合作交流處
    • 素質保證處
  • 非高等教育廳
    • 中學教育處
    • 小學及幼兒教育處
    • 持續教育處
  • 學生廳
    • 學生綜合發展處
  • 青年廳
    • 青年發展處
  • 行政廳
    • 財政財產處
    • 人事處

公立學校

教育活動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
  • 語言推廣中心
  • 德育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青年旅舍

  • 竹灣青年旅舍
  • 黑沙青年旅舍

青年活動中心

  •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 青年試館
  • 外港活動中心
  • 駿菁活動中心

轄下機構

機構名稱 地址
青年旅舍
竹灣青年旅舍 路環法令司士古街(竹灣海灘斜坡頂)
黑沙青年旅舍 路環黑沙龍爪角海濱路
青年中心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澳門黑沙環海邊馬路建華大廈廣場
青年試館 澳門高偉樂街(塔石體育館)
外港活動中心 澳門新口岸畢仕達大馬路綜藝館第二座
駿菁活動中心 澳門順景廣場(近馬場東大馬路)
教育活動中心
親職教育中心 氹仔布拉干薩街濠景花園24至26座地下
語言推廣中心 澳門美麗街31號三樓(閱覽室/圖書室在一樓)
德育中心 澳門台山新街利達新邨三樓(近三角花園)
教育資源中心 澳門南灣大馬路926號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澳門美麗街31號二及四樓(閱覽室/圖書室在一樓)
自修室
台山自修室 澳門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嘉翠麗大廈123號地下
筷子基自修室 筷子基社屋快達樓第二座2樓C單位
青洲自修室 青濤大廈地下A舖
其他
中葡職業技術學校體育館 澳門勞動節街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毅健館 澳門勞動節街中葡職業技術學校三樓
鮑思高粵華小學體育館 澳門亞馬喇馬路六號鮑思高粵華小學
青少年展藝館 澳門高偉樂街助學會大樓

軼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是自澳門回歸以來,首次將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事務直接統一由一個政府部門主管。

諮詢機構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

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

歷任局長

  1. 老柏生(2021年2月1日─)

參考資料

  1. 澳門力報. . 澳門力報. [2021-01-08].
前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暨青年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21年2月1日—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