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
社會文化司(葡文:)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制定社會文化範疇政策和監督與該範疇有關的政府部門的實體,其司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社會文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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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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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 | 歐陽瑜 | |
辦公室主任 | 何鈺珊 |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99年 | |
總部 | 澳門風順堂街28號 政府總部2樓 |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gsasc.gov.mo |
職能
- 教育;
- 衛生;
- 社會工作;
- 文化;
- 旅遊;
- 體育;
- 青年;
- 社會保障。
架構
下列基金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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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福利基金 | 體育發展基金 | 文化基金 |
教育發展基金 | 文化產業基金 | |
下列組織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主持及協調: | ||
體育委員會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文化諮詢委員會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總檔案委員會 | 婦女事務委員會 |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長者事務委員會 | 禁毒委員會 |
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 | 精神衛生委員會 | 復康事務委員會 |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 |
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 | 醫務委員會 | 文化遺產委員會 |
歷任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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