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事件

新城事件太魯閣族稱為新城戰爭太魯閣語Mtgjiyal Alang Paru),1896年(明治29年)11月,日本與太魯閣族,於台灣花蓮縣新城發生的衝突事件,也是太魯閣族與日本之間第一場衝突。

背景

明治28年(1895年)中日戰爭結束後,大清帝國被迫割讓臺灣給日本政府。同年10月,日本的軍事力量終於進佔臺灣西部的臺南城。11月,日本在臺南首創民政支部,並於恆春地區設支部出張所,以便統管地方事務。明治29年(1896年)4月,重新將恆春出張所改設為支廳,同年5月日軍由打狗(今高雄)進兵卑南地區,25日上陸攻佔卑南後,新設臺東支廳以統御當地之住民。6月,日本南進軍由卑南北進花蓮,日軍隨即入駐花蓮港並設置守備隊,完成臺灣本島之接收,至此,臺澎全島悉數落入日軍之控制。6月29日日本政府開辦臺東撫墾署,總理花東地區山地之撫墾及原住民等事務,花蓮太魯閣地區亦於明治29年開始有日軍駐紮在新城,監視該地域的漢人以及原住民族。

起因

根據文史資料、族人口訴及大正3年由台灣總督府民政部發行之《太魯閣蕃事情》一書,可提出三種不同觀點。

  • 文史資料紀載:

明治29年(1896年)12月,花蓮港守備隊新城監視哨之將校以下13名軍人之中,因有人不尊重原住民(太魯閣人)之習慣,以致全員被殺殆盡。

  • 族人口述:

有一位漢人名叫Agiun(阿吉勇(音譯),族人都此稱呼他),他早期自宜蘭移居此地,娶族人女子為妻,精通族語,族人槍枝都購置於他,而他喜歡收購鹿茸,族人以鹿茸向他換取漢幣,再以漢幣向他購買槍枝,與族人關係良好。清末年間常為官員與族人充當翻譯,後來日本人有意重用之,成為日本人與族人的溝通橋樑。「新城事件」前幾天,阿吉勇的小姨子到他家拜訪她姐姐,竟遭日本軍輪暴,引起族人不滿,擔心以後還會發生類似事情,族人因而群情激憤,故而引發此一事件。

  • 由《太魯閣蕃事情》一書紀載:

日本人與當地原住民之所以交惡,肇因於明治29年12月下旬,花蓮港中午氣溫能高達37.5度,日本軍隊因初嚐南國溫煦,日本兵之上身赤膊對臺灣人來說極不得體,雙方感情因而疏遠。不久,因主食之番薯不足,日軍擅入民家強以低價購買,又擅自在立霧溪畔取砂金取樂,影響到原住民的生活權,不滿之情由此愈加表面化。

而關於日軍強暴事件之真相,遭受日軍強暴女性之身分,一說為李阿隆弟婦的妹妹,但據明治時代即在新城經營商店的金子金太郎之孫乙彥君,追憶祖父敘述的真相,遭強暴女性為李阿隆之弟婦,按照太魯閣人規矩,強姦有夫之婦者,因從嚴懲罰,因李阿隆之弟因此而自殺,益加引起群情憤慨。

經過

明治29年(1896年)12月,因日軍侮辱太魯閣族婦女,導致太魯閣人極為憤怒,在漢人通事李阿隆暗中協助下,召集武士林(今秀林村)、古魯(今秀林村)、赫赫斯(今崇德村)、卡烏灣(加灣,今景美村)等社約二十餘名男丁,突襲花蓮港守備隊新城分遣隊監視哨,共殺死官兵 13 人,史稱「新城事件」,事後並導致五個月的討伐戰役。

新城事件後的爭戰經過

日軍聞訊後,出動花蓮港守備隊全部2個中隊,並招募南勢阿美群600人協助進攻外太魯閣地區,太魯閣人則奮勇抵抗,並在路上鋪設尖竹、鹿砦以禦敵。日軍討伐前進困難,又染疫病,因此再度增加步兵第二大隊及砲兵、工兵各1小隊,並從澎湖調來軍艦「葛城號」支援砲擊,1月29日,日軍再以湯池中佐為指揮官進入外太魯閣地區,希望能迫使太魯閣人屈服。2月6日又以一大隊配合炮、工兩小隊進攻卡烏灣社(加灣,今景美村)但幾次的攻擊都被太魯閣人所擊退、壓制。由於日軍並不像太魯閣人這麼熟悉山野作戰,因此即使有現代化武器,仍無法擊敗太魯閣人。2月15日,因遭遇太魯閣各蕃社的頑強抵抗,日軍傷亡過多而停止進攻。並在5月將攻打太魯閣人的日軍整隊撤掉。

在爭戰過程中,日軍主要發動4次討伐:

第一次討伐,出動花蓮守備隊,基隆步兵第2隊,臺北砲兵、工兵各1小隊,募600名阿美族壯丁,再加上軍艦1艘,攻打外太魯閣區。太魯閣族人故意引誘日軍進入立霧溪峽谷內,由總頭目哈鹿閣·那威(Haruq·Nawi)率領之外太魯閣族人自峽谷上方推下巨石,成功擊退來犯的敵人。

第二次討伐,兵力是基隆第三大隊、砲兵、工兵各1小隊、軍伕及阿美族壯丁1700人,於砂卡礑溪谷中。被太魯閣族人用同樣方式打敗。

第三次討伐,日軍出動步兵1大隊、砲兵、工兵各1小隊,加上漢人軍伕及阿美族壯丁共400名,攻打卡烏灣社。太魯閣族人以居高臨下之勢,痛擊日軍。

第四次討伐,日軍派出步兵1大隊、砲兵、工兵、軍伕、壯丁等數百人入山進攻。太魯閣族人在哈鹿閣·那威領導下,將日軍圍困於溪畔,日方幾番突圍,終告失敗。

新城事件及戰後之結果

日本雖然發動現代化軍隊及募及阿美族壯丁進行連番的征討行動,但遭遇太魯閣人的頑強抵抗,最後日軍只好於明治30年5月撤退,停止其軍事行動。對日軍而言這是一場失敗的征討行動,他們花費超乎計畫的大量人力、物力及財力,卻沒有獲得相應的結果,僅在此事件之後,瞭解到太魯閣人兇猛善戰以及太魯閣地區總通事李阿隆的善於謀略,這些威脅實是日後日本人統管花蓮地區的一大問題,有其必要在事件後重新思考處理方式擊商應對策。

日本人在見識到太魯閣人的兇猛之後,也知曉了太魯閣人與泰雅族南澳蕃之間的仇敵關係,更因此決定要採取「以蕃制蕃」的方法,利用太魯閣蕃來攻擊南澳蕃。明治36年(1903年)11月11日,臺東廳長相良長綱親自到花蓮,與總督府派來的警視賀來倉太,一同進入太魯閣蕃地會見總頭目及召集頭目以下蕃人,希望太魯閣蕃能協助征討南澳蕃。

同年12月1日,雙方集合戰鬥人員並全體出發,當時分兩路前進,一路一千餘人從山地進擊,首先攻陷一個兩百戶居民小部落,並將之燒毀,接著在攻打一個大部落,交戰兩天一夜,最後放火燒掉該部落後凱旋歸來;而另一路約兩百名人員從海岸攻擊,兩天之後也打下南澳蕃另一個部落,並於13日凱旋。此次攻擊,太魯閣人也帶回敵人首級及戰利品,相良長綱廳長給予豐厚獎勵後,也結束此次利用太魯閣人進行的「以蕃制蕃」戰役。

參見

參考資料

  • 鴻義章,2016,《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系列叢書-太魯閣事件》原住民族委員會
  • 徐如林、楊南郡,2016,《合歡越嶺道太魯閣戰爭與天險之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