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堂金紙鋪爆炸事件

新興堂金紙鋪爆炸事件,又稱五股金紙店爆炸案五股爆炸案[1],是2011年4月22日台北時間20時19分(協調世界時正午12時19分),位於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一段(區道北53-1號)上、疏洪北路口的金紙鋪「新興堂」所發生的爆炸事件,波及範圍達兩百公尺。事故發生後總計造成4人死亡,38人受傷,9戶房屋全毀,44戶半毀,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2]。其威力之大,不僅讓中央氣象局誤判是春雷,以及大台北地區的民眾誤認為打雷,甚至使方圓十公里的台北基隆等地的民眾都能感受得到。[3]

新興堂金紙鋪爆炸事件
日期2011年4月22日
时间20:19(UTC+8
地点 臺灣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一段
坐标25°06′02.16″N 121°27′08.86″E
死亡4人
受伤38人

事件經過

4月1日

萬達煙火製造公司廠區發生爆炸意外,釀成1死2傷。

4月22日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廢止萬達公司「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為避免煙火遭沒入銷毀,聯絡新興堂負責人陳邱隆,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將煙火送往三芝區倉庫存放。中午12點左右,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下午2點多抵五股載陳邱隆,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停留3個多小時,約晚間8點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機和萬達煙火公司協理鄭禮廷聯絡,最後停車在金紙鋪前,20分鐘後發生大爆炸。[4][5]該事件導致4人死亡、38人受傷。

罹難者

  • 盧錦熹:貨車司機
  • 陳邱隆: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
  • 陳純美:新興堂金紙鋪負責人陳邱隆的母親
  • 林文宏:事故非相關人員,正巧駕車經過

後續影響

  • 2011年4月23日晚間,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以炮竹店不得存放超過25公斤煙火為標準,加強查緝炮竹店,違者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 勘驗爆炸現場,發現遺留「中國湖南省製」之未爆高空煙火。時任新北市市長朱立倫表示要追查來源。

參考資料

  1. . 中央社. 2013-11-12 [2013-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14) (中文(台灣)‎).
  2. . nownews. 2011-04-25.
  3. . 自由時報. 2011-04-23.
  4. . nownews. 2011-04-23.
  5. . 自由時報. 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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