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弘靜

方弘靜1517年12月1日-1611年10月16日[1]),字定之,號采山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

方弘靜

大明通議大夫南京戶部右侍郎
籍貫 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定之,號采山
出生 正德十二年(1517年)
直隸歙縣
逝世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
直隸歙縣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進士出身
經歷
  • 太僕寺卿、浙江巡撫、鄖陽巡撫、南京戶部右侍郎
著作
  • 《素園存稿》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十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會試第十四名,登進士第二甲第八名[2][3]。任东平州知州,视学粤西,不久转江藩使者,治严嵩父子狱, 有所波连。累官南京戶部右侍郎,奉使入浙,抵禦倭寇進犯。[4][5]

著作

工詩,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与王寅等结天都社。有《素園存稿》。

家族

曾祖方茂富;祖父方泰孫;父方虎看,母胡氏、繼母鄭氏[6]

参考文献

  1. 《通議大夫南京戶部右侍郎方公墓誌銘》,葉向高,《蒼霞續草·卷十一》:乃以萬曆辛亥年九月十一日逝,其生在正德丁丑年十一月十八日。
  2.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18:方弘靜,字定之,號釆山,歙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 ,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奉使入浙,擊水寨寇,論功當敍,中蜚語歸,萬曆三十九年卒,年九十五。有素園存稿。
  5. 《江南通志》:方弘静,字定之,歙人。嘉靖庚戌进士,任东平州,视学粤西,寻转江藩使者,治严嵩父子狱,有所波连。讼言白之,既持节入浙,时方苛剔滥费。弘静疏言:去冗不如增备,增备不能惜费。因大修艨艟,会诸将,急击寇, 覆其水寨, 论功当超叙, 中蜚语归。卒赠工部尚书。”
  6.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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