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郡

昌黎郡,是中国古代。最早出现于曹魏南北朝年间其所指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至隋朝废除。

辽东昌黎郡

三国曹魏正始五年(244年)恢复东汉辽东属国建制,不久后改称昌黎郡,范围大致包括今天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等地。昌黎郡在魏晋时期先后属幽州平州,郡治在昌黎县(今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前秦迁郡治至龙城县(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燕曾定都于此。北魏时期,昌黎郡属营州,至北齐已不在此设昌黎郡,属地主要归入冀阳郡[1]

侨置昌黎郡

北魏最终分裂前夕,由于失去大量原有领土,于永兴中(532年)曾侨置昌黎郡,属新建的南营州,领县三[2],至隋朝州郡并废[3],从此昌黎郡之名不再出现。

注释

  1. 隋书·地理志中》:“后魏置营州于和龙城,领建德、冀阳、昌黎、辽东、乐浪、营丘等郡,龙城、大兴、永乐、带方、定荒、石城、广都、阳武、襄平、新昌、平刚、柳城、富平等县。后齐唯留建德、冀阳二郡,永乐、带方、龙城、大兴等县,其余并废。”
  2. 魏书·地形二上》
  3. 《隋书·地理志中》:“后魏置南营州,准营州置五郡十一县:龙城、广兴、定荒属昌黎郡;石城、广都属建德郡;襄平、新昌属辽东郡;永乐属乐浪郡;富平、带方、永安属营丘郡。后齐唯留昌黎一郡,领永乐、新昌二县,余并省。开皇元年州移,三年郡废,十八年改为遂城,有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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